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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证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管理办法》和《山东省食品监督检验工作规范(试行)》、《青岛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监督检验工作管理规定(试行)》等规定,为正确履行质监部门生产加工环节食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能,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青岛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开展了炒货食品及坚果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现将抽查结果予以公布。 本次共抽查了27企业的48炒货食品及坚果产品,28企业未抽到样品。依据GB/T 22165-2008《坚果炒货食品通则》、GB 276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16565-2003《油炸小食品卫生标准》、GB 19300-2003《烘炒食品卫生标准》、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定、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对酸价、过氧化值、羰基价、糖精钠、甜蜜素、安赛蜜、铅、铝、总砷、沙门氏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2,6-二叔丁基对甲酚BHT、叔丁基羟基茴香醚BHA、黄曲霉毒素B1、霉菌、酵母、着色剂(亮蓝、柠檬黄、日落黄、苋菜红、胭脂红)、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水分、二氧化硫、感官、标签等27项质量指标进行了抽样检验,实物质量合格率为97.92%。 其中有1家企业的1批产品霉菌、大肠菌群项目不合格,有2家企业3批产品标签不合格,已按有关规定开展后处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