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备受岛城市民关注的大病医疗救助过渡期第一批救助金开始发放,全市共有1900余人可以领取,其中最高救助金额达到了19万余元。市民今天仍然可以到各区、市社会保险事业分局领取。
现场:
“我们全家人都很高兴”
昨天早晨8时许,记者赶到福州南路青岛市社会保险事业局时,门前已经有不少市民排队等待领取救助金。“我看到早报上说今天开始发大病医疗救助金,赶紧打电话咨询,工作人员说我们符合救助条件,而且就在这一批救助名单里,全家人都很高兴,我今天一早就过来了。”记者看到,不少排队的市民都在议论此次救助金发放的相关政策,相互询问对方的情况。
上午9时许,救助金发放正式开始,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市南分局的办事大厅内立马站满了人。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多名工作人员从前天晚上开始整理材料,将每名被救助人员的报销单据以及对应的救助金存折放在一起,以便发放时更加便捷。不到半小时,第一波救助金领取“高峰”顺利度过。
人物:
病者家属领走18万元
大病医疗救助过渡期第一批救助金的获益者共1900余人,其中最高的救助金为19万余元。记者随后联系到其中一位获救助者家属郭女士,她告诉记者,去年8月份,她的母亲因病住院治疗,仅在医院的花销就达到几十万元。前天晚上,郭女士家人得知可以领取大病医疗救助金的消息后非常高兴,昨天一早郭女士的父亲便赶到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市北分局领取了180472.06元的救助金。郭女士说,因为母亲没有工作,她和弟弟刚刚工作没几年,家里并没有多少积蓄,母亲治病的钱都是亲戚、朋友帮忙凑的,因此这笔救助金对于他们家来说特别重要。
声音:
希望救助力度再大一点
市民李先生昨天为4岁的孩子领取了4万多元的救助金,为了给孩子治病,李先生一家已经花掉了几十万元,尽管昨天领到的救助金无法满足之后的治疗开销,但李先生依然十分感激,他表示,这笔救助金春节前发放,让全家人心里感觉暖暖的。“青岛大病医疗救助的力度和政策走在全国的前列,我作为病人的家属深有体会,也非常高兴。”李先生说,目前孩子的病情比较稳定,但接下来的治疗估计费用会更大,李先生盼望大病医疗救助的力度能够更大,让那些和他一样面临困境的家庭能够得到更多的帮助。
特别提醒
救助周期以医疗年度计算
大病医疗救助以参保人员一个医疗年度作为救助周期,参保人员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医疗费用,纳入本医疗救助范围。医疗年度指从第一次由医疗保险社会统筹金支付的医疗费发生之日起,满12个月为一个医疗年度。其中,2012年7月1日(含7月1日)以后结算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纳入大病医疗救助范围;2012年6月30日之前入院,出院时间在2012年7月1日(含7月1日)以后的参保人员,其本次住院费用中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纳入救助范围;医疗年度终止日在2012年7月1日(含7月1日)之后的门诊大病参保人员,在2012年7月1日之前发生的本医疗年度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纳入救助范围;医疗年度终止日在2012年7月1日(含7月1日)之后的享有特病救助待遇的参保人员,在2012年7月1日之前发生的本医疗年度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纳入特病救助范围。
这些情况可领取救助金
根据政策,大病医疗救助包括基本医疗保险统筹范围外个人自负费用的救助和基本医疗保险统筹范围内个人自负费用的救助。其中,基本医疗保险统筹范围外个人自负费用的救助,分特药救助、特材救助、大额救助三种情况。特药、特材救助按最高费用限额标准下个人自负费用的70%给予救助;大额救助为一个医疗年度内,参保人员因治疗必需发生的医疗保险统筹范围外的费用超过5万元的(享受抚恤定补的优抚对象、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成员不设上述起付线),超过部分按60%的比例给予救助,救助额不超过10万元。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范围内个人自负费用的救助分为特病救助、大额救助、超限救助三种情况。“自负费用”包括,起付线、分档区间个人按比例自负部分、部分统筹(乙类)的个人按比例自负部分。特病救助指一个医疗年度内发生的医疗保险统筹范围内个人自负费用超过3000元的情况,按超过部分的70%给予救助,年度救助额不超过10万元。目前,门诊大病中的器官移植抗排异、尿毒症偷袭两个病种,纳入特病救助范围;大额救助为,一个医疗年度内发生的医疗保险统筹范围内个人自费费用超过两万元的,按超过部分的70%给予救助,不设救助封顶线;超限救助是指,一个医疗年度发生的应由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已超过医疗保险统筹最高支付限额及大额医疗补助金最高支付限额的,按超过部分的90%给予救助,年度救助额不超过20万元。(记者 于顺 王建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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