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去看看沧口公园里的那条小河吧。污染得很严重,前两天水都变成红色了!”近日,市民张先生向本报反映,“我参与了几次反映与追查,最后都不了了之。相关部门的说法是,查不出原因来!”
1月26日下午,记者来到位于李沧区永平路116号的沧口公园,提起靠公园东门不远的那条小河,很多人摇头叹息,“这条河的污染有很多年了。最要命的是,河水经常变色,前几天整条河都变成了红色。媒体报了很多次,环保等部
记者看到,小河长约500米,河道窄的地方不足两米,宽的地方如同小池塘。只见部分冰冻的河面上,依稀可见落叶、矿泉水瓶等杂物。顺着河道往南走,河水颜色浑浊,甚至发黑,水面上一团一团地漂浮着落叶、烂浮萍、青苔等杂物。
“常常有附近居民来河里投拖把、洗衣服,但生活用水不会产生这么严重的污染。平时一下雨,水的颜色就会变深变红。”在公园散步的周先生表示,只要环保部门化验出污水的成分,对污染源自然就有了判断的依据。
记者将此问题反映给了沧口公园所在的李沧区环保局,宣传教育信息中心相关负责人任清表示,这条河属于沧口公园自身的景观河,不在环保局的监管范围内。“这是个老问题,我们也很关心。虽然不属于我们的工作范畴,但为了解答市民的疑惑,我们也多次去监测过,但水质没有问题。而且负责任地说,肯定不存在企业排污。因为企业排污都在我们的监管范围之内。至于下雨天河水变色,或许是雨污混流所致,也或许是因为哪一处污水管道被堵塞了。之前市政部门一起来协查过。”
记者又致电青岛市排水管理处,市排水管理处宣传部部长乔全荣说:“这是个老问题了,之前李沧工区多次协同环保部门去检查过。负责任地说,市政管网是正常的。也有人怀疑是古力盖冒溢出的脏水,但古力盖冒出的水要么发黑,要么发黄,不会发红。环境污染的事情,环保局找我们配合,我们就协助他们排查,如果真的是管道的问题,可以给我们下罚单。”
记者查阅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下简称《环境保护法》),第一章第七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记者又查阅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一章第八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水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基于以上国家法律规定,对于市民检测相关水质的申请,环保部门有义务进行取样检测化验,并将结果公之于众。作为统一牵头部门,其在监管过程中可以邀请其他部门协同检查。”环境资源法研究专家、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田其云表示,环保部门 “景观河不归环保部门监管”的说法是站不住脚的,因为《环境保护法》对“环境”一词有明确的规定,“本法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并没有对城市景观河做出特殊规定。
到底谁来管管这条被污染多年的小河?本报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