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起,我市烟花爆竹零售点正式开张,全市摊点一共2200个左右,其中市南、市北、李沧区设立353个摊点。烟花爆竹产地多为湖南,价格与去年基本持平,开张首日多数摊点迎来了开门红。
开张首日卖千元
昨天一早,记者在闽江一路看到,一处烟花爆竹销售点已支起了红帐篷,销售人员童先生表示,他们进了100多个品种的烟花,价格从十几元到几百元不等。从销售情况看,儿童类烟花和鞭炮比较
晚6时30分,记者来到江西路一处摊点,摊主一边摆货一边卖货,摊主告诉记者,他下午才布置好摊点,销售额已经达到了200元左右。摊主说;“我卖烟花已经4年了,去年销售额达到了十多万,今年是个什么行情,还不是很好说。”
烟花种类达千个
记者在摊点采访时发现,今年儿童类烟花品种很多,有的摊点种类达到了30多个。市南区一处摊点负责人介绍说,喜羊羊和灰太狼题材的烟花很受孩子喜欢,价格只有15块钱。东泰烟花爆竹批发公司副总王波告诉记者,今年烟花爆竹主要产地是湖南,种类达到了千余个,价格基本与往年持平。
记者了解到,为确保安全,我市烟花爆竹实现统一配送。以东泰烟花爆竹批发公司为例,他们把所有的烟花爆竹统一安全存放,实行封闭管理。另外,所有的烟花爆竹都是由批发公司安排专业安全车辆,妥善送到各个零售点。
市安监局相关人员特别提醒市民要购买正规摊点的鞭炮,燃放时一定要在安全场所并按照燃放要求操作,以免发生意外。
燃放时间仍是6天
市民燃放烟花爆竹应严格遵守时间规定。农历腊月廿三(2013年2月3日)、除夕(2013年2月9日)、正月初一 (2013年2月10日)、正月初二(2013年2月11日)、正月初三(2013年2月12日)和正月十五(2013年2月24日)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依法没收违规烟花爆竹,燃放禁止燃放的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事故、或致人伤残、或造成财物损失的,将从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发现隐患可举报
市安委会将实行对烟花爆竹非法经营、储存、运输等违法行为的有奖举报制度,市民如果发现问题,可拨打这些电话:市安全监管局12350,市公安局66571819 (白天)、66571800 (夜间),市工商局12315,市交通委82817777。对举报的非法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等线索,一经查实,即给予举报者一定的奖励。(记者 王磊江 通讯员 朱有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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