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现将2013年春节放假调休日期安排通知如下:2月9日至2月15日放假,共7天。其中,2月9日(星期六、农历除夕)、2月10日(星期日、农历正月初一)、2月11日(星期一、农历正月初二)为法定节假日,2月9日(星期六)、2月10日 (星期日)、2月16日(星期六)、2月17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2月12日(星期二)、2月13日(星期三)、2月14日(星期四)、2月
节日期间,各区市、各部门、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保持通信联络畅通。遇有突发事件,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度过祥和平安的节日。
2013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