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从市交通运输委了解到,为规范出租汽车经营行为,建立完善出租汽车行业诚信考核体系,提升出租汽车服务水平,从2013年2月1日起,我市将对出租汽车进行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县市级以上运管部门将建立不良记录驾驶员名单数据库,定期向社会公布有不良记录的驾驶员名单。同时我市还将建立信息登记和查询平台,对外提供查询服务。查询内容包括驾驶员姓名、所属公司、出租车号、计分日期、分值、理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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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出租汽车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结果将作为配置出租汽车经营权指标的重要依据,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将成为今后各出租汽车企业聘用驾驶员的重要条件。其中,对近三年考核等级连续被评为AAA级的出租汽车企业在申请新增出租汽车经营权指标时将优先考虑,或在出租汽车经营权服务质量招投标时予以加分;对近三年考核等级连续被评为AA级及以上的出租汽车企业,在申请出租汽车经营权延续经营时可优先予以批准;对考核等级连续两年被评为A级的出租汽车企业,不予新增出租汽车经营权指标;对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被评为B级的出租汽车企业,将责令其限期整改,不予新增出租汽车经营权指标,并从严控制其出租汽车经营权延续经营。(记者 周建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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