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12月30日讯 记者从青岛市人社局获悉,市人社局坚持心系百姓、真情为民的职业心声和服务理念,着力打造惠民、利民、便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在2012年为老百姓做好九件实事,内容涉及就业、人才培养、社会保障、医疗救助等民生工程。
积极促进城乡就业,新增就业25万人
我市将就业目标纳入市委绩效目标考核体系,市政府与各区市政府签订责任书,将25万人就业目标分解下达各区市,实行月调度和年终考核,加
市财政支付就业专项资金3.56亿元。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共举办招聘活动1432场,收集发布岗位信息40.4万个;困难人员就业率达到97.6%。全市共发放创业补贴补贴2814万元,发放小额贷款3.29亿元,全市政策性扶持创业12563人。
对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发放一次性就业求职补贴
为促进青岛籍大中专毕业生充分就业,今年我市对青岛籍毕业生发放一次性求职补贴。此次发放的一次性求职就业补贴政策,补贴标准高,覆盖范围广,在全国范围内尚属首次,截至11月30日,2012年全市共为41208名青岛生源大中专毕业生发放求职补贴2060.4万元。
提高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
2012年7月1日起,将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从每人每月5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10元,实现翻番。提标后,我市月人均养老金由147元提高到人均202元,参保率由2011年的95%,增长到目前的98.9%,2012年新增参保居民3.75万人。
建立重大疾病和罕见病医疗救助制度
我市今年推出大病医疗救助政策,针对医保统筹范围外的自费费用与医疗保险统筹范围内的自付费用两个费用集群,分别在范围外救助系统、范围内救助系统内展开救助补偿。另外,还有专门针对低保、低保边缘家庭参保患者的低保救助,以及针对中低收入参保人群的特殊救助。该项政策属全国首创,能够较好的缓解部分重大疾病、罕见疾病患者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
建立实施老年护理保险制度
为积极应对失能老人医疗护理问题,今年7月,我市创新推出了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制度。该制度以社区养老护理机构为载体,设定了入住定点护理院的长期护理、入住定点医院的医疗专护和居家接受医疗照料的居家护理等三种模式,实现了老年患者“医养相结合”。目前在全国尚属首创,填补了我国老年医疗护理制度建设的空白。
扶持大学生自主创业
青岛市构建了“场地+培训+商机+资金+导师+中介”六位一体的精细化创业公共服务体系。建成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和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创新开发了“青岛市四级大学生创业培训体系”;设立大学生创业项目库;成立了首批4000万元的青岛市大学生创业投资基金;组建创业指导专家委员会和创业专家志愿团;积极鼓励社会专业化组织建立技术扩散、成果转化等专业化服务中介机构。
2009年以来,全市共扶持大学生创业者11060人,创业者比例由2008年的0.3%上升至目前的5%。创业带动就业54898人,平均1名大学生带动5人就业。
推进家庭服务业发展
统筹推动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社区照料服务、病患陪护服务和残疾人托养服务等家庭服务业协调发展。涌现出“爱心大姐”、“泉林月嫂”等一批知名品牌企业;家庭服务业行业管理更加规范,通过一些规范性的条件,引导家庭服务机构自觉落实劳动用工政策,维护从业人员的合法权利。
技工教育集团化发展
推动全市技工教育集团化改革,在全国尚属首例。创新技工教育集团改革发展模式;整合技工教育资源;提高技工教育资源使用效率;对技工教育改输血为造血,部分解决了技工院校办学经费困难;促进技工教育与企业的深度融合。
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标准化建设
提出具有青岛特色的“1+9”服务模式,即围绕“全力打造充分就业城市和国家级创业型城市,让每一位服务对象绽放笑容”这一核心目标,在理念、品牌、模式、制度、流程、平台、支撑、活动、绩效九个方面创新提升。
全市实现城乡就业76.3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一直控制在3%左右的低位。省就业工作目标考核连续多年名列前茅。今年7月被评为全国创业先进城市,受到国务院表彰。(青岛新闻网记者 谢小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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