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科学知识、行业道德伦理等都是食品企业“老总”应该具备的知识,从源头实现食品安全,关键靠企业自律。昨天,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发布了我市《建立食品企业董事长总经理食品安全强制培训制度》的通知,要求食品行业从业人员必须先培训后上岗,食品企业要组织定期培训,单位负责人、关键岗位人员要统一接受培训。其中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每人每年必须接受不少于40小时强制培训。
老总培训不合格
全市通报
市食安委负责人介绍,为保证培训效果,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必须脱产、集中、封闭参加培训,要求全程参训,不得无故缺席或找人代训。培训结束后,由市食安办统一组织结业考试,考试合格者取得青岛市食品从业人员培训合格证。考试过程中,将严格考试纪律,不得替考、作弊,一旦发现予以全市通报,必须重新参训。
明年1月首批“老总”参训
据介绍,强制培训制度实行市、区(市)两级分级、分类培训。市级规模以上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由市食安办统一负责培训、考试,主要从业人员由市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按行业类别组织培训、考试。市级规模以下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由各区(市)食安办统一负责培训、考试,主要从业人员由各区(市)业务主管部门按行业类别组织培训、考试。
“首期全市规模以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董事长、总经理食品安全专题培训班将于2013年1月上旬举行,届时将有100余名食品企业老总参加培训。”市食安委工作人员介绍。(记者 孙启孟 通讯员 刘智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