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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曝官员默许土葬收500万买山费 外甥兼政府5职

来源:南方农村报-- 2012-12-28 06:59:19 字号:TT

  海丰县赤坑镇委书记马学仲让外甥身兼多职。当地责成马学仲检讨并免去其外甥职务

  南方农村报讯 近日,有网友爆料称汕尾市海丰县赤坑镇党委书记马学仲自2011年6月上任以来,让亲外甥担任赤坑镇殡改队队长、镇纪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等5个职务。海丰县委、县政府日前调查后责成马学仲作深刻检讨,并免去其外甥的职务,调离赤坑镇。

  近日,国内多个网络论坛中出现举报汕尾市海丰县赤坑镇党委书记马学仲任人唯

亲的帖子。举报帖称马学仲自2011年6月任赤坑镇书记后不到40天,就把原殡改队长刘某波撤职,让亲外甥刘美雄任殡改队长,2个月后又任命刘美雄担任四个职务,即镇纪委委员兼纪委副书记、镇综治办主任、镇信访室主任和镇殡改队财务。网帖中还举报自马学仲2011年上任以来,赤坑镇殡改部门对丧者家属收取1.6万至2万元不等的默许土葬的“买山费”,一年共收取近500万元。帖子还举报马学仲最近又安排自己兄长到镇水利所工作。

  12月14日,海丰县有关部门回复举报帖称,海丰县委、县政府获悉举报帖后,迅速派出工作组介入调查。海丰县有关部门调查认定,刘美雄确系马学仲外甥,2006年在赤坑镇任综治办主任。马学仲在2011年6月份调任赤坑镇委书记后,同年7月刘美雄任镇殡改队队长及镇纪委委员两个职务,但2012年上半年,赤坑镇党委上报刘美雄为兼职镇纪委副书记,海丰县纪委、组织部未批准。海丰县称,在现有乡镇一级职位编制中,没有设置“信访办主任”这个职务,不存在刘美雄任信访办主任一事。另外,镇级殡改队没有设置财务职位。

  日前,海丰县委已责成赤坑镇党委及马学仲就刘美雄担任多个职位一事作深刻检讨;12月12日,海丰县委组织部作出决定,免去刘美雄相关职务,调离赤坑镇。

  对于举报帖中提及的收取“买山费”和马学仲安排其兄长到镇水利所任职等事项,记者昨日从海丰县有关部门获悉,马学仲兄长目前确实在水利所工作,但属于临聘人员,不过水务所由县水务局直管,不属于赤坑镇管理。

  对于网民举报的其他问题,海丰县已经成立了由县纪委、民政局等部门组成的工作组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记者 王伟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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