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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书记落马十大因由:受贿排第一 拆建矿难杀人上榜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2012-12-27 15:18:07 字号:TT

    四、违规违纪直接被免职

    应该说,县委书记落马,绝大部分是因为违法犯罪,但也有少部分是违规违纪导致的落马。分析违规违纪的县委书记落马案件,偶然中存在着必然性。

    1.突击提干

    在违规违纪落马县委书记案例中,突击提干是比重较大的。县委书记作为县委班子的一把手,在干部提拔上拥有绝对的权威性和话语权。

    青龙满族自治县原县委书记高东辉因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和

机构编制管理规定而被免职。经查,2006年3月26日,秦皇岛市委召开书记办公室,酝酿免去高东辉青龙县县委书记职务。当晚,市委主要领导就工作变动问题与其谈话,明确要求与乡镇换届无关的干部不再调整。但是,高第二天便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提拔和调整263名干部,其中与换届毫无关系的88人。同时,在未按规定进行研究和报上级编委审批的情况下,决定设立县规划办公室和主任副主任人员安排。

    此事在干部群众中造成了较恶劣的影响。经河北省纪委批准,秦皇岛市委决定给予撤销刚刚任命的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副书记职务的处分。

    2.违规购车

    因违规购买豪华越野车而落马,许德志是落马县委书记中唯一的一个。

    2004年7月2日,云南省、昆明市两级纪检监察部门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对昆明市呈贡县违规购买大排量豪华越野车的处理情况,决定,撤销负有领导责任的许德志县委书记职务。对违规购买的6辆超标豪华型越野车进行公开拍卖,所得全部上缴上级财政。

    云南省纪检监察部门认为,呈贡县超标购置使用豪华越野车,违反了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的管理规定,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坏的影响,为此给予负主要领导责任的县委书记以撤职的处分。

    五、刑事犯罪被判重刑

    在犯罪的落马县委书记中,绝大多数都是经济犯罪,但也有个别牵涉刑事案件,构成刑事犯罪。在我们分析的落马县委书记中,有两位是因为刑事犯罪而被判刑的。他们的罪名,一个是故意杀人,一个是故意伤害;一个被判处了死刑,一个被判处了无期。

    1.故意杀人

    2005年8月1日,云南省昌宁县原县委书记杨国瞿被公开宣判,杨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杨于公判当日即执行了死刑,杨被处以极刑的罪名是:故意杀人。

    杨被执行死刑时仅有43岁。一个年轻的县委书记犯了故意杀人罪,听起来的确有点不太令人相信。那么,杨到底杀了谁?

    第二天,新华社的报道说,6月14日,云南省昌宁县原县委书记杨国瞿将与其有不正当性关系的一名女子打死。之后,杨被司法机关逮捕。7月17日,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杨故意杀人一案,一审判处杨死刑,剥夺政治权力终身。杨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但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省高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从打死情人到被执行死刑,只有短短的一个半月时间。

    2.故意伤害

    和风是河北省定州市原市委书记。2006年2月9日,和以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力终身。导致和风落马的,是轰动全国乃至世界的河北省定州市“6·11”案件。

    2005年6月11日凌晨4时30分,在该市绳油村附近的国华定州电厂灰场建设工地上,约300余人持械袭击了现场聚集的数百名村民,直接导致两名村民当场死亡,4人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数十名村民受伤。

    事后查明,这是一起由定州电厂灰场承建商张某为达施工目的,纠集社会闲杂人员实施的严重暴力犯罪案件,随后,被抓捕到案的犯罪嫌疑人多达248名。

    “6·11”案件震惊高层,震惊国内外。案件发生不久,市委书记和风很快被免去职务,随后被刑事拘留和依法逮捕,最后被公开审判,同其他26名被告人一样,以故意伤害罪被判。

    六、媒体应对不当丢官

    在媒体、新媒体乃至全媒体时代,作为基层的执政者,县委书记时刻处于媒体的包围之中,如何适应在媒体环境下执政,如何增强与媒体打交道的能力,如何妥善处理好媒体批评、媒体事件等等,是县委书记执政的新考验。有的县委书记的落马,就和媒体有直接的关系。

    1.进京拘传记者

    辽宁省西丰县原县委书记张志国是因媒体而落马的典型代表。他治下的西丰县警察进京抓记者,成为2008年最轰动的新闻事件之一,张志国也被媒体称为“最牛县委书记”。

    法制日报社主办的《法人》杂志,2008年1月刊登了记者采写的《辽宁西丰:一场官商较量》一文,曝光了发生在西丰县的一场官商较量事件的内幕。1月4日,西丰公安局的几名警察即携带立案和拘传文书,来到北京法制日报社,要求拘传该文记者。

    此事很快成为媒体热点,社会反响非常强烈,西丰警方和县委书记张志国成了众矢之的。

    1月8日,西丰县公安局召开会议决定,对记者撤销立案、撤销拘传。1月9日,西丰县委、政府指派相关负责人进京,向报社和记者道歉。2月5日,辽宁省铁岭市委在西丰县宣布,西丰县委书记张志国因在“进京拘传记者”事件中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被责令引咎辞职。

    2.网络放言获罪

    山东省高唐县原县委书记孙兰雨的被免职,起因是网络里的一条帖子。2006年12月20日晚,身为县民政局地名办主任的董伟与几位老同学聚会后回到家里,打开电脑,在“百度贴吧——高唐吧”里看到一条帖子说:“高唐已进入全省六强,成为经济领头羊”。董认为是说大话,于是跟了两条留言,一条是“孙烂鱼更黑啊”,一条是“居家过日子都要量入为出,没钱了,还搞什么建设”,跟了帖,关了电脑,进入梦乡。

    没想到10天之后,12月31日下午,两名警察就来到董的办公室,将其带走。在拘留所,他们先是被“延长拘留”,随后又被检察院批准逮捕。1月21日,检察院又做出决定,撤销逮捕,予以释放。1月31日,公安局以“情节较微,不认为是犯罪”为由,对案子予以撤销。

    此事在媒体披露后,引起强烈关注,也引起上级党委重视。2007年3月,县委书记孙兰雨被做出免职的处理决定。

    七、说醉话耍酒疯敲响警钟

    官场连着酒场。作为执政一方的县委书记,免不了喝酒。接待应酬、要钱要项目、跑关系,都不能不喝酒。喝酒,本不太关乎好坏、对错,但是如果喝多了,失去了控制力,就有可能在不适当的场合说出不适当的话来、做出不适当的事来。而说酒话、耍酒疯对一般人来讲,大不了丢人现眼、斯文扫地,但对县委书记来讲,就有可能是致命的。在我们分析的落马县委书记中,就有两位栽在了喝酒上。

    1.一句醉话

    众所周知,河南省兰考县是产生焦裕禄和焦裕禄精神的地方。在这样一个县担任县委书记,应该离县委书记的榜样更近了,既应该感到无上光荣,也会感到无形压力。干得好,升迁的几率也会更大,机会也会更多。

    但是宗家邦,不但没有从这里升上去,反而在这里跌倒了,而跌倒的原因,仅仅是因为一句关于焦裕禄的酒话。

    1999年9月3日,河南广播电台记者到兰考采制国庆特别节目《县委书记的好榜样焦裕禄》。王在采访了焦裕禄的女儿、老同事和普通群众之后,却在县委书记宗家邦那里遇到点障碍。宗的主题和内容偏离了原定的焦裕禄精神。记者一再提醒,宗变得不耐烦,突然大声说:“我对你的问题不感兴趣,焦裕禄精神我一听就烦。”

    新闻在省广播电台播出后,河南省有关方面的调查组如期而至,调查的内容很简单,宗家邦是否说过那样的话。宗承认,自己当天中午酒喝多了,是酒后失言。

    宗被免职的时候,只有39岁,他不仅是兰考的县委书记,还是开封的市委常委。作为焦裕禄的断任者,他是焦裕禄之后的第八任县委书记。他以市委常委的身份兼任县委书记的时候,才37岁。

    2.一次酒疯

    县委书记公然耍酒疯,听起来不会令人相信。但山西省垣曲县原县委书记高峰不仅耍酒疯,而且耍到了北京,耍到了国家行政学院的大门口。

    2008年11月16日晚,正在国家行政学院参加全国县委书记培训班学习的山西省垣曲县委书记高峰,在学院大门外,错将一私家车当作出租车,拉开车门就坐进去,随后与司机发生了肢体冲突。学院门卫前来劝说时遭到高峰推搡,旁边学员上前劝解也被他拉扯,学院一位领导过来劝架时,高峰又上前追打,场面一度十分混乱,许多群众赶来围观。在被值班警卫强行送回培训公寓一楼大厅时,高峰又对值班的女服务员做出不雅的举动。

    11月25日,即全国县委书记培训班结束的前一天,垣曲县召开干部大会,省纪委副书记宣读了中央领导同志的批示以及对高峰同志撤销党内职务的处分决定。

    八、贪污成为一大罪名

    在我们分析的落马县委书记中,有13人分别犯有贪污罪。不过,在犯贪污罪的落马县委书记,所犯罪行都不是单独的一项贪污罪,而都是与受贿罪或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紧密联系在一起的。由此可以看出,对因罪落马的县委书记来讲,贪污罪几乎变成了受贿罪的从属罪名,而贪污罪的案发,大部分都是在查受贿罪时查出来的。

    1.侵吞公款

    2008年12月16日,河南省嵩县原县委书记刘培中受审。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刘培中犯贪污罪,判处无期徒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力1年,并处罚金10万元。合并执行无期徒刑。

    2.私费公报

    一个县委书记成为贪官,因贪污和受贿而落马,你猜他贪多少?总共4.6万元!其中,贪污2.2万余元,受贿2.4万元。贵州省雷山县原县委书记王秀成2002年4月被判刑,以贪污罪判处2年,以受贿罪判处2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

    关于贪污罪,法院审理查明,王在任县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以办公事为名,虚开价值近1.2万元的茶叶发票三张报销,重复报销公款8000元,虚报出差费2170元,共侵吞公款2.2万余元,构成贪污罪。

    九、挪用公款成为从属罪名

    我们分析的因罪而落马的县委书记中,有五人不同程度地犯有挪用公款罪,其中最大的一笔挪用公款300万元。

    2009年2月20日,浙江省天台县原县委书记周学锋受审,所犯两项罪名,分别是受贿罪和挪用公款罪。受贿100多万元,被判处12年6个月;挪用公款300多万元,被判处6年,决定合并执行16年。关于挪用公款,法院认为,周利用职务便利指使他人将公款人民币300万元挪用给他人使用,但没有造成国家利益的损失,故对挪用公款罪酌情从轻处罚。周落马时46岁,时任副厅级的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区委书记。

    十、报复陷害被查出更大罪名

    在我们分析的因罪落马的县委书记中,有两人分别犯有报复陷害罪,他们同时也都犯有受贿罪,一个是安徽省阜阳市颍泉区原区委书记张治安,一个是河南省卢氏县原县委书记杜保乾。

    张治安落马的直接原因是因为建了“白宫”,即豪华的颍泉区新办公楼。2007年1月,也就是在“白宫”建成3年之后,一家“三农”类的杂志曝光了此事。张怀疑举报者是阜阳一家房地产公司的老板李国福所为。8月26日,李以涉嫌贪污被检察院带走,同时在其家中搜出7封举报张的举报信。10月12日,李被批准逮捕;12月18日,李右眼失明;2008年1月11日,李被送监狱医院治疗;3月12日凌晨,在医院死亡。鉴定结论是自缢死亡,但家属坚决不信。

    媒体关于“举报人蹊跷死亡”的报道披露后,引起重大社会反响,也引起上级领导的高度重视。

    法院审理查明,张为报复举报其违法乱纪的举报人,编造举报人李国福存在经济犯罪问题的信件,指使时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汪成借用该信件,指令下属人员立案侦办,并以贪污、受贿等罪名对李逮捕和提起公诉,张还指使汪安排办案人员对李的妻子、女婿以帮助毁灭证据罪、贪污罪和窝藏罪进行侦办。法院认为,张伙同他人利用职权对举报其犯罪的李国福及其亲属捏造罪名,以刑事追究方式进行报复陷害,构成报复陷害罪,且造成举报人自杀等严重后果,应依法从严惩处。

    法院的判决结果是,张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以报复陷害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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