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老龄办获悉,我市百岁老人长寿补贴申报登记工作即将开始。1913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具有青岛市行政区域内常住户口的居民均可申报。
根据规定,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家庭需在2013年1月1日至1月12日内,持百岁老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载有本人信息和住址的两页)、百岁老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到户籍所在的街道、镇有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目前,我市百岁老人享有多项优待,每人每月可领取300元长寿补贴,每人每年可领取老人节过节费200元、享受免费体检一次。另外,各区市也发放数额不等的长寿补贴金。(记者 于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