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提醒
看清记分周期莫盲目扎堆
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驾照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如,你是某年7月5日领驾照,那么最近一个记分周期是从2012年7月5日到2013年7月4日。
此外,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未达12分,已缴纳罚款,记分将清除;虽未达12分,但有罚款未缴纳,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11种情形12分扣完
{1}
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超速20%以上的
{2}
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3}
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
{4}
机动车超速50%以上
{5}
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6}
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违法停车
{7}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8}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9}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10}
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11}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调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