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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理财产品时,银行并未告知到期后如何处理,协议也未做说明,理财产品到期后,在未征求客户意见的情况下自动续约。近日,市民王女士向记者反映称,她现在急需用钱却取不出来。对此问题,青岛某银行表示,为客户办理理财时进行了口头说明,虽然协议上未做标注,但“银行有最终解释权”。 爆料:某理财产品到期自动续约 客户急用钱取不出 市民王女士向环球网反映,今年12月3日,她在某银行花了120多万购买了一款名为“双周盈产品3”的理财产品,期限为两周,“当时大堂经理说2个礼拜后能有3.6%的收益,也就是36000元。”有些心动的王女士当即购买了这款理财产品,并由银行工作人员操作,通过网银支付了1203000元,但银行方面并未出具纸质收据,只是给了王女士一份《资产管理类理财产品协议条款》,上面只介绍了该理财产品的金额、利率等简要内容。 12月17日,王女士购买的理财产品到期,第二天她就来到银行准备把钱取出来。可银行方面却告知王女士,该理财产品到期后若客户不主动提出停止要求,就会自动续约,本息都会滚到下一期。也就是说,王女士的钱暂时无法取出,只能再等两个礼拜。 可屋漏偏逢连夜雨,王女士因家人出国急需用钱,她希望银行能把钱退还给她,然而银行方面却让王女士提供由法院出具的证明材料,可本就急需用钱的王女士实在没有更多的精力和时间,“我现在只希望银行能退还本金就行,不要收益都无所谓。” 调查:双周盈为滚动理财产品 银行不主动提醒 对于此事,王女士也颇感委屈,她告诉记者,当时购买该理财产品时,某银行的工作人员并未告知她到期会自动续约,银行给她的那份《理财产品协议条款》上也并未说明,“银行没做特别说明,顾客很容易就会认为到期后取出钱就可以了。”王女士认为,银行方面也存在过失,应当把钱退还给她。 21日下午,记者登录中国某银行官方网站查询到了这款“双周盈产品3”理财产品,记者看到该产品分为三档,起点金额100万的收益率为3.6%,产品周期值为14日,但“产品介绍”内并无到期后如何处理的条款。 随后,环球网青岛频道记者以顾客身份咨询了某银行在线客服。客服人员在向记者介绍该理财产品时,只提到“每两周为一个周期”,并未主动说明一个周期到期后如何处理。直到记者询问“到期后是否直接取出”时,客户人员才告知,该产品为“滚到理财产品”,若顾客不选择赎回,则自动滚到下一周期,选择赎回则到周期后自动回到顾客的账户,并表示“起息之后就可以选择赎回,可以到柜台办理也可以在网银办理。”然而对于自动滚到下一周期后如何取出,客服人员称无法取出,“只能是特定时间预约赎回,到期才能用的。” 某:工作人员曾口头提示 银行有最终解释权 21日下午,记者就此事咨询了某银行青岛南京路支行的大堂经理张先生,就是他为王女士办理的该理财产品。 对于此事,张先生认为双方均有责任。张先生称,理财产品不同于存款,必须到期后才能取出,客户购买时银行人员肯定会向客户说明,而他当时也向王女士进行了说明,王女士同意后也在协议上签了字。但他的责任在于,没有对此特意向客户进行叮嘱,“只是服务不够贴心,但并不算违规。”至于为何双方签订的协议上并未注明到期后如何处理的问题,张先生认为虽然协议未做说明,但协议上标注“银行有最终解释权”。 当记者询问客户如何才能取出钱时,张先生表示正常情况下“只能等到期后取出”。此外,若发生以下三种情况,也可将钱退还。一是提供“大病通知”,即本人或近亲家属有大病急需用钱的;二是提供“法院判决书”,即这笔财产需要冻结等,即可取出;三是提供“死亡证明”,即这笔财产需要第三方继承的,可取出用于财产分配。除此之外,王女士只能等到两星期后才能将钱取出。 银监局:以双方协议为准 若银行违规可投诉 对于此事,银监会青岛市监管局的工作人员表示,理财产品确实不能中途取出,“想要取出确实很难。”但对于到期后是否自动续约,则要看双方签订的协议,工作人员表示,双方签订的合同或协议是银行总行下发的,经过严格的审查,一般不会出现这样的漏洞,建议消费者仔细查看,若协议中确实未做说明,则消费者可向某银行青岛市分行或银监会青岛市监管局投诉。 同时,银监会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购买理财产品前,一定要详细了解理财产品的具体内容,包括到期如何处理的问题,签订合同时也要注意说明类似的问题,切勿贪图利益盲目购买。(记者 王晓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