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春节的临近,旅行社又开始了一年一度的“春游”预热。而在种类繁多的国内游项目当中,“零团费”的旅游项目格外扎眼,也引起了各界关注。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发出通知,决定从12月份开始用半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旅游行业价格行为专项检查,对主要旅行社、旅游景区等旅游相关经营者的价格行为进行检查。记者调查发现,岛城旅游市场仍存在不少“零团费”现象,与过去不同的是,受《旅行社条例》规定所限,目前市面上的“零团费”旅游项目,不会随便添加购物游内容,而是以自费项目牟利。
旅行社争推超低价团
昨日记者从国家发改委网站获悉,此次检查的重点是:旅游经营者是否以“零负团费”、“特价”等虚假的、使人误解的价格宣传、招徕和组织接待游客;旅游经营者在提供服务中是否存在变相涨价或价格欺诈行为;旅游景区是否存在乱加价、乱收费行为;旅游相关经营者是否按规定明码标价。
“我们这里的张家口、连云港以及苏杭一线,都有超低价团。”昨天下午,记者拨打岛城一家旅行社的电话询问是否存在 “零团费”的项目,但对方显得较为敏感,一再声称旅行社没有零团费路线,但有部分超低价团和经济团可供选择。据该旅行社客户经理苏小姐介绍,今年旅游市场比较冷清,特别是12月以来,各旅行社为了聚拢人气都退出了很多经济型团。“我们很多路线都是签协议的,即便是组不成团,也要定期交房费、停车费和服务费,与其白交钱不如退出一些低价项目。”苏小姐说,这些旅游团不属于 “零团费”范畴,其中绝对没有购物游内容,“现在规定旅行社不准安排购物,我们不可能为了挣这点钱被查封的。”
“自选”项目屡变“必选”
记者了解到,这些超低价团的入团费都很低,有的象征性地收100元团费,然后以旅游纪念品的形式返还,有的是购买旅行社会员卡就能免费享受。然而,业内人士透露,这类超低价团旅行社根本没有赚头,往往会在途中增加一些自费项目。“国家的旅行社条例是允许在旅游过程中存在自费项目的,但在实际操作当中,旅行社很容易就会把自费项目变为必选项目。”金阳光旅行社孙经理表示,这些自费项目往往耗时较长,虽然声称完全自愿,但很少有游客宁愿待在大巴车上两三个小时,白白浪费时间。而行业内的一般做法,是在旅游协议或合同中,事先说明哪些是自选项目、哪些是必选项目,“我市旅游部门检查比较严格,所以绝大部分旅行社还是能够做到明码标价的,但不排除一些地接社或未注册的旅行社,推出一些坑人路线。”
签约时谈好“封顶价”
“目前,国家对这一块还没有明确规定,完全依赖旅行社的良心经营。”孙经理建议消费者在选择这些免费游或超低价游时,首先要仔细阅读旅游协议,对于其中的自费项目要问清楚每个项目的时间,如果不参与如何安排等。
据孙经理介绍,消费者在选择这类超低价团或零团费团时,首先应该关注住宿及交通条款,尤其是旅游住宿是什么标准,酒店几星级等,“因为有些旅行社会安排一些潮湿、脏乱的房间,如果你要求换房就要另加钱。”除了住宿之外,对于那些自选项目,孙经理表示,最好在协议或合同中,双方商定一个封顶价,“没有自费项目是不可能的,任何一个旅行社都以盈利为目的,最好是双方把话说明白,比如这趟自费项目封顶价600元之类。”(记者 官华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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