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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济南邵女士向女报反映,她在诗婷美容院办了上万元的美容卡,但美容院几经变更成了“太经堂”,不再提供美容、足疗等项目,并表示邵女士还可继续在太经堂消费,只是价位相比以前高出了数倍。 2010年,邵女士在诗婷美容院家乐福店办理了数张会员卡。“两张足疗卡,两张美容卡,还有一张一万多元的储值卡。”邵女士说,她前后花费了两万余元。办理后不久,邵女士去做美容时发现,诗婷美容院变成了叫“太经堂”的养生美容堂。太经堂的工作人员告诉她,之前的会员卡可继续消费。“当初办卡就是想做足疗和美容,现在太经堂所提供的项目不是所需要的,而且如果改成其他项目,2000元100次的足疗卡做几次就用完了,价位太高。”邵女士说,太经堂的工作人员多次通过电话联系她,由于自己工作忙,一直未去消费,现在只想让对方将卡内余额退还。 12月17日,太经堂养生美容堂的负责人姜女士表示,他们与诗婷美容院无任何关系,邵女士办的两万多元的会员卡不能继续使用。“我们主营的是推拿和艾灸等项目,从我应聘进来时这里就叫‘太经堂’了,所有的调理师都换了。”姜女士称,因为不是一家店,原来的会员卡无法使用。为何当初太经堂对邵女士做出可继续使用的承诺呢?对此,太经堂的姜女士表示“不太清楚”。 记者随后采访了济南市工商局解放路工商所,一名工作人员称,诗婷美容院与太经堂美容堂不是一个公司。“诗婷美容院于2010年5月7日已注销,刚停业时有很多消费者过来找,当时一部分去了诗婷美容院的分店消费,另一部分由太经堂接手。”工作人员表示,由于事情发生已有一段时间,目前无法维权。“据我所知济南已没有诗婷美容院了。” 北京中伦文德济南律师事务所党香连律师称,消费者可到工商部门查询该公司的清算报告,若该公司在注销时没有清算,其负责人应承担赔偿责任。(记者 张梦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