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局长的权力生意经
检察机关指控,顾湘陵有16套住房,其中包含在北京、长沙的两套别墅,其家庭财产折合人民币11594.3591万元
《瞭望东方周刊》记者傅天明 | 湖南衡阳报道
曾经风光无限、驰骋房地产行业多年的规划局副局长,在法庭上落寞地低下了头。
2012年12月12日晚7时,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长沙市规划局原副局长顾湘陵及其妻子吴利君涉嫌受贿案庭审结束。审判长宣布,因为案情复杂,结果择日宣判。
检方指控,被告人顾湘陵在担任长沙市规划局局长助理、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房地产项目规划报建审批及工程项目、设计业务的承揽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344次单独或与被告人吴利君、顾湘衡(其弟,另案处理)等人共同收受49人的贿赂,折合共计人民币2146.2959万元,马来西亚币0.5万元。其中,人民币现金1436.6744万元(未遂108.4574万元),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为本人或者特定关系人购房5套,交易时当时市场价格与实际支付价格的差额为384.1055万元;顾湘陵另有4943.602671万元人民币的财产来源不明;同时被告人吴利君还被控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为地产商“协调”规划
知情人向《瞭望东方周刊》透露,顾的问题,主要是出在担任长沙市规划局相关要职期间,恰逢中国房地产波动最大的时段。顾在那段时间受贿最为密集。
顾被指涉嫌的金额达到7000多万元。湖南一名前规划局长告诉本刊记者,顾湘陵与湖南大大小小的房地产商产生了关联,一家家房地产老板主动“攀枝”,丰厚的利益让这名规划局副局长防线失守。
检方指控,2001年,一家房地产公司为开发“丹桂雅苑”项目,该公司董事长多次找到顾湘陵帮忙。
顾给下属打招呼,使该项目迅速审批。在该公司的另外一个项目中,顾以规划局名义找到长沙铁路总公司房产分处处长协调,对方在权衡关系后,同意土地置换,并安排人办理了土地红线调整手续。
2002年,该老板开发“中江锦城”项目,为使房屋畅销,准备将屋顶设计成西班牙风格。在规划局建管处研究时,有人提出反对意见,顾湘陵以鼓励创新为名表态支持,使该方案顺利通过。
2005年,该老板开发“中江国际花城”项目,顾湘陵在加快报建进度、调整局部规划等方面一如既往地提供帮助。
“中江佳境天成”项目地块原属于湖南工程机械厂,该厂为改制企业,土地须公开挂牌出让,几家实力强大的企业积极参与竞拍。为了保证“中江”地产老板“万无一失”,顾“积极协调”参与竞拍的几家地产巨头,使他们“知难而退”,同时又将该项目容积率从3.9提高到4.15,并多次进行局部规划调整。
顾湘陵的“协调”很快得到了回报。“中江”地产老板先后以各种名义给顾湘陵送现金20次,其中人民币20.7万元、美金0.1万元;并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为顾湘陵情妇购房,交易时市场价格与实际支付价格的差额为5.3668万元。
为地产商“节省”报建费
“报建费”也成为检方指控的问题之一。2005年,该老板在顾湘陵的帮助下取得“中江佳境天成”项目的土地后,又从项目中送干股给顾湘陵。顾湘陵先后收受干股分红536.6738万元,其中108.4574万元未遂。
长沙芙蓉苑经济适用房小区项目,房地产公司老板拟将该项目部分建筑楼层增加,为此找到顾,将该项目乙团组9至11栋从原规划审批的9层调至12层。在顾的关照下,该项目户建筑面积未进行核查。
曾有一家房地产公司因为得到顾湘陵的帮助,报建费用“缩水”。
莱克辛顿项目用地原属于芙蓉苑经济适用房行政划拨用地。 2006年,该项目进入报建图审查阶段时,用地性质尚未变更。开发商为不耽误项目报建进度,想直接以商品房性质向长沙市规划局报送规划方案。
该老板找到顾湘陵,请其给予关照。后在顾湘陵的帮助下,长沙市规划局于2006年7月在该项目未办理土地性质变更手续之前即通过了项目设计方案。
2007年上半年,长沙市政府出台新政策:自2007年5月8日起,建设项目的报建费用全面上调。为了使莱克辛顿项目能在2007年5月1日前进窗报建,以达到少交报建费的目的,老板又找到顾湘陵。
经顾湘陵批示,在该项目尚未变更用地性质的情况下,长沙市规划局于2007年4月26日向开发公司发放工作联系单,凭此工作联系单办理了长沙市基本建设项目核费手续,少交报建费用1300余万元。
该老板先后分9次送给顾湘陵等人共计95.9725万元人民币。
2008年,房地产市场陷入低谷,大户型住房销售前景不明。有一个房地产项目的报建方案早已完成,所有住房都是大户型,为此,该房地产公司股东找到顾帮忙,请其对该项目的规划设计进行调整,将大户型改成小户型。在顾的帮助下,该项目单体建筑得以重新进窗报建。该公司股东则向顾送钱。
据公诉人陈述,另外一家地产公司的负责人通过层层关系找到顾,在顾的照顾下,该公司项目中的一栋综合楼从原来的限高50米变更为100米,容积率也相应提高。
变现“绝密”规划信息
地处长沙五一路的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地址搬迁的“绝密”信息,也成为顾变现的“商机”。
当年,长株潭一体化的进程开始升温,湖南省政府旧址南迁开始列入规划。2000年,顾湘陵知道这一信息后,立即将省政府将搬迁至天心区的信息告诉长沙一家房产公司董事长。该董事长于2003年通过招拍挂程序取得位于天心区生态新城的项目用地,并开发奥林匹克花园项目。
“省政府南迁,必然会带动土地和房地产的升值。那个地段的房子,当时一两千没人要,现在已经卖到了八九千。”一名房地产业内人士告诉本刊。
该公司老板先后送给顾湘陵人民币20万元、港币10万元、美金2万元。
检察机关调查,给顾湘陵行贿的开发商有50多人,涉及长沙城区诸多楼盘。顾利用职务便利,在加速报建进度、调整容积率、调整局部规划、土地置换、劝退竞拍等方面提供帮助,谋取利益。
规划链条上的顾妻
顾的妻子吴利君也在规划部门工作,在案发前,担任长沙规划设计院院长助理职务,主要负责给单位承揽项目设计业务。
检方指控,2002年3月,吴利君建议其长沙规划设计院的同事罗某、徐某合伙承包中国一家建筑公司下属设计院的设计室。
为了利用顾湘陵的职务便利多承揽设计业务,罗某、徐某要求吴利君帮忙介绍设计业务,并为此与吴利君签订了内部书面协议,吴利君以其姐姐“吴利明”的名义签订了该协议书。
该协议书约定三人合伙承包中建建筑设计院及其监理公司,每人各占三分之一股份,按各自所持股份比例分红,所有业务均按该项目实际收费的10%给予业务提供者业务费,吴利君负责对外争取业务等。
之后顾湘陵利用职权之便多次为罗某、徐某拉来设计业务,罗、徐二人按约定支付业务费以及全部利润的三分之一。
这种利用隐形权力受贿的形式,曾给检察机关查办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妻子利用丈夫的职权获得工程,妻子也付出了劳动,关于这个利益的合法和非法性,在法庭上,辩护律师进行了探讨。
因为原设计院只有乙级资质,承揽业务范围有限,2004年,罗、徐转战另外一家具有甲级资质的建筑设计院,其间,为了继续得到顾湘陵的关照,罗、徐向吴利君提出,依然按照此前模式“合作”。从2005年开始,除继续按约定提取业务费外,还把设计费的10%作为利润付给顾湘陵夫妇。
衡阳市检察院查明,顾湘陵、吴利君夫妇共同利用顾湘陵职务之便为罗、徐(二人均另案处理)介绍18笔设计业务,收受所送业务费共计204.64068万元。
顾氏兄弟的致富经
在顾收受的贿赂中,也牵扯到其周姓表兄弟。在顾事发后,周与其妻另案处理。
据检方指控,周于1991年开始从事建筑工作,自1991年到2008年,被告人顾湘陵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周介绍土建工程20余个,盈利近1000万元。周与妻子每年春节除了正常给顾湘陵夫妇拜年,给其子打红包,还多次通过吴利君送钱给被告人顾湘陵。经查,从1994年到2011年春节,周与其妻先后分19次共送给顾61万元现金及价值3.5万元的金条一根。
顾湘陵的弟弟、弟媳也成为被告。1998年起,在顾湘陵的关照下,其弟开始到长沙承揽房地产项目的桩基及土建工程。经查,自1998年到2011年,顾湘陵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其弟弟介绍桩基、土建工程共50余个,盈利近3000万元。经查,从2002年到2011年春节,其弟及妻子先后7次送给顾湘陵21万元。
检察机关还指控,顾湘陵有16套住房,其中包含在北京、长沙的两套别墅,其家庭财产折合人民币11594.3591万元。顾湘陵、吴利君夫妇能够说明来源的财产有6650.756429万元,马来西亚币0.5万元,尚有4943.602671万元人民币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同时,吴利君在明知顾湘陵交给其保管的财产中有受贿所得的情况下,为掩饰、隐瞒,将5577.426371万元财产及收益存放至他人名下或转移至香港汇丰银行,予以窝藏、转移。因此,吴利君还被控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站在被告席上的顾湘陵在最后陈述时表其悔意,说自己“罪有应得”,并表示希望看在曾经为长沙城市建设、城市规划作的贡献,考虑其家有4个风烛残年的老人,下有待抚的未成年小孩,请求宽大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