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纪女士通过快递从黄岛寄送10台笔记本电脑到北京,没想到两天后,其中的6台笔记本电脑竟变成了差不多重量的石头。更可气的是,快递公司以未保价为由,只赔偿1000元损失。幸运的是,黄岛警方介入调查后,迅速抓获3名“快递内贼”,将6台笔记本电脑全部追回。昨日,工商执法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发现“霸王条款”时,要及时举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蹊跷
6台笔记本变石块
今年9月6日,黄岛区井冈山路一经营业户纪女士通过全峰快递公司,往北京中关村寄了10台华硕笔记本电脑。9月8日,北京的客户签收后发现,其中的6台竟然被人 “调包”,变成了石块,便立即联系了纪女士。
纪女士一听赶紧联系了当天从她那取件的全峰快递公司黄岛代理处的郭某。郭某表示,北京接收快递的人是签收以后才说里面是石头,很难确定问题到底出在哪。无奈之下,纪女士又联系了全峰快递公司青岛地区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一方面客户是签收后说电脑变成了石块;另一方面纪女士在发货的时候未对电脑进行保价,所以根据合同,只能按照运费的5倍进行赔偿,考虑到纪女士的损失比较大,公司可以按照运费的10倍进行赔偿,即赔偿1000元。这样的答复显然不能让纪女士满意。双方经过近3个月的协商,11月30日,郭某终于陪同纪女士一起到黄岛公安分局长江路派出所报案。
侦查
包裹重量多次变化
接警后,黄岛警方立即成立了专案组。经过一番调查,民警摸清了快递程序:黄岛代理处的快递员将货包装好先送至位于城阳区的青岛分部,随后再送至潍坊的山东总部,次日再送往目的地北京。“整个流程涉及的地点、人员很多,我们需要一一排查。”长江路派出所副所长兰雷东向记者介绍,民警先调查了收货的快递员郭某,对方称自己当时当着纪女士的面将总共10台电脑密封在纸箱里,而这一点也得到了纪女士的证明。与此同时,另外三路民警分别到城阳区、潍坊和北京调查。前往北京的办案民警找到了在北京送件跟接件的当事人,经过询问跟调查,基本排除了接货方造假的可能。
民警在调查中了解到,为了保证货物不受损,该快递公司每到一处发货点都要称重。民警调出了在各个中转站的称重记录对比发现,在黄岛发件时10台电脑连同包装称重为40公斤,城阳站点由于当时刚刚搬家,各种设施还没有安装完毕,并没有进行称重。但货物到了潍坊中心,就变成了42.88公斤,到了北京,又变成了41.85公斤。
“货物在运送过程中,重量发生较小的变化是很正常的,犯罪嫌疑人之所以将电脑换成重量相差不大的砖头,很明显对物流行业内部的操作方式非常了解。”办案民警分析说。
抓获
3名“快递内贼”落网
办案民警通过查看潍坊中转站的监控录像了解到,从潍坊往北京发货的装卸过程中,全程都有监控录像,而装完货后,又会用扫码锁锁住,中间不可能打开,这样一来,基本可以确定电脑丢失是在从黄岛运送到潍坊的途中发生的。由于当时城阳中转点尚未安装监控系统,基本可以锁定电脑在这里被调了包。
锁定了电脑被掉包的路段后,办案民警找到当时在黄岛接货的郭某。郭某告诉民警,由于一个快递公司的货太少,每天他们都是将四个快递公司代理处的货集中到一个车上一起送到青岛。送这批货的时候,他没有跟车,另外三个代理处的负责人一起去的。
了解到这一情况之后,民警马上联系另外的三位负责人王某、乔某和于某,却发现他们的快递站点都已经关门了。通过郭某提供的相关信息,办案民警先后找到了他们,面对民警的询问,3人很快承认了犯罪事实。
交代
抱着侥幸心理“调包”
主犯乔某是枣庄人,已经从事物流行业多年。据乔某交代,为了节省成本,他们四家代理处每天都拼车往青岛运货,因此彼此之间非常熟悉。9月6日,他们3人一起到青岛送货,但郭某并没有跟车。乔某一看就知道箱子里装的是电脑,考虑到城阳转运站因为刚刚搬家,还没有安装监控系统,货物又不是自己快递公司的,就打起了调包的主意。到达城阳的时候,他们找了几块砖头悄悄放在车上,随后在去往潍坊的路上将其中的6台电脑换成了砖头,他们3人每人分了两台。
三人将电脑分了之后,并没有卖掉,而是都在自己使用。目前,3人已经被警方刑事拘留。“就是抱着侥幸心理,认为对方即使发现了,也因为没有保价,而只能获得运费5倍的赔偿,之前快递公司丢过很多东西,最后都不了了之,感觉不会查到我们头上。”昨日,在黄岛看守所,嫌疑人王某说。
警方提醒
注意保留消费凭证
黄岛警方提醒广大消费者,在快递物品时,最好选择规模较大、网络健全的快递公司,接受服务前应认真核查公司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和办公地点。快递单上必须注明快递物品的详细信息,如果是贵重物品,消费者应选择保价或者另购投递保险,避免意外损失。
此外,收件人在收件时,应先验收再签字,如发现问题要现场退回,尽快联系投递人向快递公司追偿责任。遇到维权纠纷时要注意保留消费凭证,并及时向相关部门申诉。
工商说法
遇到霸王条款要举报
近些年来,网络购物的高速发展带动快递行业获得了巨大的发展,由于业务量加大,快递行业在发展过程中开始面临很多问题:延时、丢失、损毁、被盗的投诉一直居高不下,给很多消费者造成损失和困扰。而其中更令人不解的是,由于快递行业自身的某些规定,作为消费者的收件方有时候竟然面临投诉无门、索赔无据的尴尬境地。
“先签字、后验货”、“快递延误不赔”、“保价费为3%,如不保价按运费两倍或四倍赔偿。”、“15日内提出查询索赔,过期不予受理。”、“外包装完好,内在数量、质量损坏均不负责。”、“本单有效期30天,过期按无货主处理”、“易碎物品损坏不予赔偿”……昨日下午,黄岛工商分局法规处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详细列数了工商部门在日常监管中发现的快递业存在的 “霸王条款”,并提醒广大消费者,消费者在接受快递服务时,应详细查看快递单背面的快递须知条款,发现有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 “霸王条款”时,及时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诉、举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目前,黄岛工商部门正在进行对霸王条款的专项整治,消费者碰到不合理的格式条款可以拨打12315举报,工商部门将对损害消费者权益的经营方立案处罚。
快评
“霸王条款”不破快递业将进死胡同
笔记本电脑变石头令人震惊,更令人震惊的是快递公司“最多只能赔偿1000元”!按照经济合同的规定,客户与快递公司达成了这笔业务,双方形成了具有法律效力的契约关系,要按照经济合同的规则来赔偿,而不是按“快递规则”。
消费者不保价而不负责赔偿的条款,看似可以减轻快递公司的经济损失,但是,却变相鼓励快递员不负责或者打快递物品的主意,刺激快递员觊觎消费者的财物,极易发生快递物被人为损毁、遗失、掉换现象,电脑变石头就是这样来的——反正消费者没有保价,快递公司不用照价赔偿,换成石头又何妨?这是一个巨大的漏洞,如果不堵上,不论对消费者,还是对快递业而言,麻烦都将是一地鸡毛。消费者会因此不信任快递,对快递公司用脚投票,快递业则走入死胡同。(记者 刘海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