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匹狼"注册商标图案。
盖女士所售袜子上有"刀之狼"的图案。
家住青岛崂山区的盖女士下岗在家,经营着一家小超市,让她没想到的是,自己会接到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传票,原告是大名鼎鼎的“七匹狼”。原来,她售卖的一些带有狼图案的袜子和腰带,涉嫌侵犯“七匹狼”的商标权,被对方起诉索赔2万元。12月4日,市中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双方争议焦点是这两个狼图案是否相似。据悉,“七匹狼”自9月份以来,共起诉了近60家像盖女士这样的商超。
知名大公司起诉小超市
12月4日是第十二个全国法制宣传日。当天,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了“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生及普通群众代表30余人,现场旁听一起典型知识产权案件的庭审过程。
当天上午审理的案件原告是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被告是经营小超市的个体商户盖女士。原告的代理律师杨乃钦提出诉讼请求: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万元;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公开消除影响。
“被告只是一个下岗女工,靠经营小超市为生,她并不懂商标侵权,而且被告所售卖的袜子和腰带上的商标,与原告的商标有很大区别。”盖女士的代理律师对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并不认可,双方的争辩就此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