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最高检约谈的次日,面对各路记者,李庄表现出往日“舍我其谁”的自信。
最高检和重庆一中院分别约谈李庄,显示该案的申诉有了实质性的进展。一切问题的解决进入法治的轨道,值得肯定和期待。
时隔一年,李庄案似乎正在迎来转折点。
2012年11月29日上午,重庆市一中院立案庭约谈李庄;此前的2012年11月23日上午,最高检听取李庄长达1小时10分钟的控告,这则新闻登上了央视,新华社发了专稿。
律师宣东认为,按过往的经验,重庆一中院不太可能当场决定是否受理李庄的申诉。法院将以书面方式答复;如果重庆一中院驳回,李庄还可以向重庆市高院继续申诉。
“铁证”
11月22日下午,在深圳出差的李庄,接到重庆市一中院法官的电话:“下周你有没有时间?能不能来一趟,谈一谈?”
这个电话来得有点突然。前两次李庄去重庆市一中院,领导和法官热情接待,但结果只有:等。
2011年12月12日,被捕2周年纪念日,李庄委托律师迟夙生和儿子李亚童,正式向最高法院提起申诉。案子从北京退回重庆高院和重庆市一中院。
当时李庄感到茫然。在长达万字的再审申请书中,他写道:“或许这是一场艰难而又漫长的申诉,或许还会给当事人带来更大的灾难。”
2010年2月,李庄以“伪证罪”获刑一年半;2011年4月,就在他即将刑满释放之际,重庆检方又以其在上海的“漏罪”提起公诉,儿子从家中找到的一份2005年李庄对当事人的取证录音,救了他。
2011年6月,李庄如期出狱。据《财经》报道,出狱前,专案组曾找到他,“第三季有没有,完全看你出狱后的表现”。
第二季戛然而止,迫使检方撤诉的录音,不是从天而降。在律师圈内,执业二十多年的李庄以敢于取证著称,一个案子取证数十份,激烈抗争的底气,也来自扎实的证据。
取证难与会见难、阅卷难并称“刑辩三难”,且有风险——主要来自刑法306条“辩护人毁灭、伪造证据罪”。第一季时,李庄即倒在这个罪名下。
李庄后来“认了罪”(按其说法是诈降策略),但是不服。他对第三季充满信心,就在证据上。
能自证清白的“铁证”,藏在北京大兴区某医院病房的水盆下。“铁证”是李庄作为辩护律师三次会见当事人龚刚模时,秘密拍摄下的视频录像,存储在两台手机里。三次会见,李庄都与警察发生了激烈冲突,特别是关于龚刚模是否受到刑讯逼供。
2009年12月12日下午,李庄不顾劝阻,去北京的一家肿瘤医院见龚刚模病危的妻子。此前,司法部要求他退出龚刚模案,重庆方面催促他尽快赴渝,种种迹象已对他不利。在两台手机藏好不到十分钟,十多名便衣警察一拥而入。李庄被捕,“铁证”自此下落不明。
失去自由的548天里,每次想到那两部手机和存储的录像,李庄坚信,正义等得到。
出狱后的半年里,李庄就四次“秘密”赴渝,从“好心人”手中,录像失而复得。李庄说,这些资料足以证明他并未教唆和诱使龚刚模作伪证,还记录下警察阻挠、监视律师会见的场景。
律师李金星曾和李庄一起赴重庆,据他描述,李庄起初极为谨慎,戴着口罩、帽子,但仍被一位路人认出,指着他喊:“李庄!你是李庄!”这是一位电视台的工作人员,打黑期间,他负责剪片子,视频无数次回放,李庄的容貌在记忆里怎么也抹不掉。
“活标本”
那个曾被宣传为“人傻、钱多、速来”的“黑律师”,出狱后,居然成了许多人的救命稻草。在自家附近的一间禅宗主题的茶室,李庄接待了上百拨来控告伸冤的当事人,一半以上来自重庆。
他没想到,之前检举自己的龚刚模也委托家人来了。
局势变化之快,出乎所有人的想象。2012年2月底,重庆市副市长王立军突然进入美国驻成都领事馆。
马上,龚刚模的兄弟龚刚华和龚云飞悄然抵京,求见李庄。
龚家兄弟双手合十、向李庄道歉作为开场。“我们龚家最对不起的就是你李老师,但那时候,也是没得办法。”他们说。
龚刚模,原重庆银钢集团销售公司总经理,2009年重庆打黑期间被以涉黑罪名逮捕。2009年11月中旬,龚家聘请李庄担任龚刚模的辩护人。
后来发生的事情众所皆知:“黑老大”龚刚模向警方揭发了自己的辩护律师,因立功被判无期徒刑;同一“涉黑”团伙的“老二”樊奇航,一度也被要求举报其律师朱明勇,拒绝后被判死刑并已执行。
龚刚模至今仍在重庆市渝都监狱服刑,成为打黑的“活标本”。还活着,就没有人能阻止他开口说话。
据南方周末记者获得的龚刚模从渝都监狱传出的口信,根本没有他按铃举报李庄一事。事实上,他是在某天凌晨一两点时被带出来,重庆警方一位官员劈头第一句是:“龚刚模,给你个机会,我们直接做检举材料给你立功,你好生配合。你说下看,李庄教你啥子了?”龚刚模说,没说啥。“他们就吼我,说明明是李庄叫你翻供,我们都看到了,你龟儿子还狡辩。”在被“打头”、“往头上浇凉水用空调吹(冬天)”,并得知患癌症的老婆也已被控制之后,龚刚模只得服软。
龚刚华向南方周末记者证实,为了坐实李庄案,他的家人、朋友甚至包括一位邻居,共二十余人,都遭到警方拘捕和“监视居住”。在李庄案第一季二审开庭审理前,警方还对他们进行了“培训”,以至于后来出现了法庭上证人不讲普通话的情景。
想到龚刚模病危的妻子,李庄原谅了龚刚模。当年在法庭上,李庄曾用“背信弃义”四个字来形容龚家兄弟,他猛拍桌子以致震翻了水杯。
当着南方周末记者的面,李庄再次询问曾经在法庭上问过龚刚华的问题:“2009年在重庆的两岸咖啡,你有没有抱着我的腿,跪着求我救救你弟弟?”
龚刚华露出一丝苦笑,“有这个事情,有”,他补充,“现在天晴了,可以说真话了”。
“王立军‘遭了’,我们想来摸一下底。”龚刚华告诉南方周末记者,他来找李庄,是想看看有没有机会伸冤,因为,“李老师离天比较近一点”。
和李庄一样,龚家也决定申诉。律师人选只有一个:李庄,尽管李庄的律师证已被吊销。
2012年4月,龚家兄弟正式委托李庄为龚刚模案申诉的代理人。这份新的委托代理协议写道:“特聘我们家的亲友、前律师、公民李庄先生,为龚刚模刑事申诉一案的代理人。”
“哪里栽倒了从哪里爬起来。”龚家兄弟说。
再次代理龚刚模案,李庄自我感觉“舍我其谁”,只是,在饭桌上,他仍忍不住对龚家兄弟开玩笑:“这一次,你们不会又检举我吧?”
“山城的天,是晴朗的天”
确定“山城的天,是晴朗的天”后,李庄恢复了往日的高调,再回重庆,不必再偷偷摸摸了。
他喜欢在街头吃火锅,把在雾都的行迹发上微博,称这座城市为“第二故乡”。聊天时,偶尔蹦出几句重庆话,“不晓得”、“晓不得”、“脑壳痛”。
自2012年3月起,李庄每个月都要去一次重庆,每次都要呆上好一阵。10月份,他就呆了13天。一天接待上十拨当事人,日程安排满满当当。微博上的粉丝,天天等着他爆打黑的料。
解冻的痕迹陆续出现。
山城迎来了青海省来的新公安局长,西南政法大学毕业的学者型官员。据内部人士透露,警方在内部低调启动了平反冤假错案的行动,逐渐恢复被错误处理的民警的名誉和工资待遇。截至目前,已有近900名不同程度被错误处理的重庆警察得到了平反。
薄谷开来、王立军等人陆续受审,出现在合肥中院被告席上的,还有李庄案专案组组长、原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郭维国。
普通人的命运变迁,更让人们感受到了法治的力量。2012年6月,曾调侃王立军而被劳教的重庆市涪陵区林业局职工方洪,不但获得了自由,还打赢了官司。当法院宣布劳教委违法时,“连现场维持秩序的警察都全体起立,鼓掌祝贺”。另一名因言获罪的大学生村官任建宇,尽管诉讼请求被驳回,但法院立案也被视为司法的积极作为。
前两次到重庆一中院提申诉请求,法院“有关领导”见到李庄,均笑脸相迎、热情接待,但在未获上级通知前,既不开庭,亦不驳回,只让李耐心等待。
据人民网报道,这次法院主动约见,内容主要有:向当事人告知和解释相关的法律规定;当面了解申诉状中提到的问题;进一步向当事人了解申诉状以外是否还有其他材料或相关证据向法院提供。
2012年8月15日,重庆市渝北区法院,李庄以公民代理人身份,代理杨金柱诉江北机场一案。这是李庄获罪后,首次回到法庭上。
李庄案,曾令律师群体声誉受到影响。2011年初,李庄案第二季时,湖南律师杨金柱赴重庆声援李庄,遭遇一伙不明身份的人打“黑心律师”的横幅围攻。类似的景象,也曾出现在审判李庄时的法院门外。杨金柱状告江北机场,指其未尽到保护职责,并象征性索要赔偿一块钱。
开庭当日,李庄头戴帽子、墨镜出现,上百市民涌入旁听。法院客气地告知李庄:“我们认为你这么个大人物,不宜代理这么小的案子。”李庄没能坐上律师席,但被安排在旁听席第一排就座。
据新华社报道,经法庭征求意见,双方当事人均同意调解。
李庄没有获得宣读代理词的机会,他原本准备了长达三千多字的代理词,开头写道:“三年来,世事沧桑,就是在这个地方,我的身份被来回变换,而这来回变换的身份既浓缩了我的人生悲欢,也折射了法治艰难……”
资料图:欧顺清
重庆大规模调整法院检察院核心岗位
华龙网11月29日11时25分讯(记者 白润嘉)今日上午,重庆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
一、决定任命
欧顺清为重庆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今日上午,重庆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任命欧顺清为重庆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附:欧顺清简历
欧顺清,男,汉族,1964年3月生,四川邻水人,研究生,农学硕士,工程师,1988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7月参加工作。2003年6月任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副局长,2008年4月任重庆市政府副秘书长,2009年5月任正厅局长级,2012年10月任重庆市政府办公厅主任、市政府参事室主任。
二、任命
吴雯为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蒋林为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赵翎为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张艳为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
张力为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许小波为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彭英为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包颖为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李静为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蒋佩佚、邓山、申和平、刘玉梅、师玉婷、张毅、李雪莲、杜伟、陈小川、段宇、钟拯、唐凉永、夏嘉、晏芳、康忠亮、谢懿、谭颖为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李勇为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于巨山、张航为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张欣为重庆铁路运输法院院长;
钟平、赵彬、曹瑜为重庆铁路运输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沈成云为重庆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李刚为重庆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执行庭庭长、审判员;
李奇为重庆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监督庭庭长、审判员;
曹步荣为重庆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员;
伍少波为重庆铁路运输法院立案庭庭长、审判员;
王鹏为重庆铁路运输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员;
杨代华为重庆铁路运输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审判员;
刘刚为重庆铁路运输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
吴骏东为重庆铁路运输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
田良荣、王伟、梁宝云、向永渝、王勍、谭洪亮、李前明为重庆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员;
李钺锋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宋云峰、张丽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廖鹏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汪维良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李玉林为重庆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长;
王汉才、伍仕才、雷力为重庆铁路运输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唐勇、梁跃红、唐长江、蒋昕、夏英、孙一、甘霞为重庆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易世碧、王斌、王勇、殷勇、刘明生、曹正伦、胡志田、李惠平、罗兰、罗安海、李昕、王森、刘一亮、尧荣恒为重庆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员。
三、决定免去
陈和平的重庆市人民政府秘书长职务。
四、免去
吴彩中的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张应君的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付琳、朱钦年、石红、陈思菊的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姜卫国的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孙忠波的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李勇的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职务;
张航、全玉龙的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庹德胜的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张红的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梁川渝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李钺锋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赵虹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员职务;
汪维良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廖鹏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检察员职务;
缪正华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