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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庄出狱后四次密赴重庆找证据 公检法人员协助

来源:京华时报-- 2012-11-27 15:56:30 字号:TT

李庄出狱后四次密赴重庆找证据 公检法人员协助

经历牢狱之灾的李庄一如从前激情满怀。

  沉寂一年半后,备受关注的李庄案上周再起波澜。最高检和重庆市一中院分别约谈李庄,就其申诉和控告事项了解情况。“李庄案第三季”由此拉开帷幕。

  24日下午,与最高检检察官约谈次日,李庄接受本报记者专访,解密他为了自证清白所做的种种努力。

  □对话人物

  李庄,原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2009年11月,李庄接受委托,成为重庆市龚刚模涉黑案主要嫌疑人龚刚模的辩护人。当年12月,龚刚模向重庆市司法机关检举李庄,称李庄教唆他编造“被刑讯逼供”的虚假口供。随后,重庆市警方以涉嫌伪证罪为由逮捕李庄。

  2010年1月8日,重庆市江北区法院一审认定李庄犯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半。

  同年2月4日,李庄以藏头诗的形式写下一纸悔罪书,被法院认定为“认罪态度较好”。

  2010年2月9日,重庆市一中院终审改判李庄有期徒刑一年半。

  2011年3月29日,就在李庄即将刑满释放之时,又被追究“遗漏罪行”,但该案最终以检方撤诉告终。

  2011年6月,李庄刑满出狱,开始为自己申诉。

  本月2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约谈李庄,就其控告重庆市李庄案、龚刚模案专案组成员涉嫌徇私枉法一事了解情况。李庄案第三季就此正式开启。

  □申诉之路

  寻找证据四次秘密潜入重庆

  京华时报:出狱一年半以来,你一直在申诉、控告,你为翻案做了哪些准备?

  李庄:去年6月11日出狱后,我先后4次秘密潜入重庆,当时薄、王都还在位,公开去很危险。我就用化名,用别人的身份证去。我去寻找他们“黑打”的证据,最主要还是找我藏的那个证据。当时龚刚模的老婆在北京住院,我去跟她见面,重庆警方来了十几个人,一脚把门踹开,把我从病房带走。

  当时,我把会见龚刚模的录像、手机、照片都藏在病房洗手间的水盆里了,那些证据后来被龚刚模的老婆带回重庆。

  京华时报:找起来挺费劲的吧?

  李庄:大海捞针啊!我被抓时,龚刚模的老婆奄奄一息,乳腺癌,已经扩散到肝部了。我为什么在二审时搞藏头诗,搞诈降?就是想赶紧出去找那些证据。

  还好,虽然历经磨难,所有这些东西后来基本上都找到了,都刻成了光盘。今年三月份之后再去重庆,就不再需要保密了。

  这几个月去重庆,主要是走访一些冤假错案的当事人及其家属,再到沙坪坝武装部招待所、铁山坪基地等刑讯逼供现场搜集“黑打”资料,这些都是当时重庆警方的“黑打”基地。因为专案组在看守所打不了人,都得带出去打。

  京华时报:这样的线索都是谁提供的?

  李庄:公检法的一些人员私下里给我提供了很多消息,他们也看不惯“黑打”。

  京华时报:他们对你的帮助很大?

  李庄:没错,确实帮助很大。在哪儿打,什么时间打,谁打的谁,打成什么样,没有他们帮助,这些细节我不可能知道。掌握情况之后,我得想办法找到被打的人核实。所以没有他们配合,我是搞不到的。

  京华时报:这些爆料人自己是不是受害者?

  李庄:有的是,有的不是,有的是现任副局长、处长、大队长、分局长、政委。

  京华时报:你现在全国的案子都接,投入重庆的精力有多大?

  李庄:太大了,有三分之二的精力。很多冤假错案申诉人都来找我,我带了一大帮律师去重庆。

  京华时报:这会影响你自己的申诉吗?

  李庄:说实话,我李庄申不申诉、平不平反都无所谓。我现在没律师证,但我成了律师们的律师,有很多家律师事务所聘请我当首席顾问。

  □证据情况

  证我清白龚刚华证词很关键

  京华时报:要想证明自己清白,你现在证据充足吗?

  李庄:百分之百没问题!去年出狱后,我给全国人大、国家信访局、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一共写了17封控告信。11月15日寄给最高检的材料,在原来控告信的基础上,又加入了龚刚华(龚刚模胞兄)和龚云飞(龚刚模堂弟)的内容。

  京华时报:龚刚华和龚云飞提供了什么证据?

  李庄:今年4月份,我在西安参加一个法学会议,龚刚华和龚云飞从重庆开车赶来,当着童之伟、陈有西、何兵等十几位学者、律师的面,面对两台摄像机讲述了他们当年如何被抓、被打、被专案组逼迫诬陷我的情况。

  京华时报:他们主动来找你,也是克服了很多顾虑才来的吧?

  李庄:我很清楚地记得那天的情形,龚刚华双手合十,低着头,特别愧疚。但我没怪他。他之所以找我,是因为去年6月份出狱以后,我在网上、在一些会议讲话上都说,我能体谅龚刚模,我能理解他在高压“黑打”时的无奈。龚刚华看到这些消息后,觉得我对他弟弟没有记恨,所以才敢来找我。

  京华时报:龚刚华等人的证词,应试是很有分量的一份证据吧?

  李庄:对于我的申诉和控告,龚刚华的证词是具有强大冲击力、震撼力的一个证据。

  □代理龚案

  力排众议再次代理龚刚模案

  京华时报:除了为自己的案子申诉、控告,今年11月2日,你在微博上宣布已接受龚刚模委托,为其刑事案代理申诉,这多少让外界有些吃惊,做出这个决定之前,是不是考虑了很久?

  李庄:实际上早在今年2月份,龚刚华来北京找我,我就接受了代理委托。做出这个决定确实思考了很久,跟我自己的申诉、控告一样,我们全家人,我所有的亲朋好友,都反对我替他的申诉做代理。他们说龚刚模就是一个小人,他要是再咬你一口怎么办?

  我把这个事情发到微博上,有人说这是现代版的农夫与蛇的故事。但我不这么认为,任何一个人,在他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对每一根稻草都会抱着极大的希望和期待。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你去指责他是没有道理的。我们应该对他抱有同情。龚刚模有罪,但罪不至无期。他有一把枪,他向文强行贿,这两个事实我能够认定,但其他事实跟他无关。

  京华时报:接下来准备怎么做?

  李庄:就是从刑讯逼供的角度突破。所谓的龚刚模涉黑案,包括龚刚模本人在内,34名被告人都遭到不同程度的刑讯逼供。大量的证据我们都已掌握,我在等待龚刚模案法官的约谈。除了龚刚模案,我还接了六七十件其他案子,我接案子的标准要同时符合两点:一是我能看出是明显的冤假错案,二是有明显的刑讯逼供。这些案子的证据

  也都掌握了。

  京华时报:有学者认为,从李庄案开始涌现律师团,律师抱团取暖成为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在这个意义上,李庄案对中国法治进程的影响很大。你自己怎么看这个问题?

  李庄:李庄案直接促进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出台,甚至对刑诉法的大修也有促进作用,直接导致了中国律师抱团取暖的现象,律师得到了空前的团结,律师界原来各自为战的现象有所改变。我希望20万中国律师都大胆去辩,真正地去辩。国家的法治环境肯定能得到极大的净化。李庄案对法律的普及和法律文明进程具有促进作用,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让全民高度关注一起法律事件,引起学术界和各界的讨论,在中国历史上从来没有。

  本版采写本报记者李显峰

  实习记者刘士豪王翔超

  本版摄影本报记者朱嘉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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