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沙井“新义安”黑社会案昨日开庭
新快报讯 记者张国锋 通讯员白全安 马振军报道 昨日上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陈垚东等44人、被告单位深圳市万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进行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据介绍,该案系沙井“新义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系列案件的主体部分。根据检察机关的指控,该主体案件涉案事实58起,其中命案2起,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时间跨度达20年,单起犯罪时间跨度达15年,涉及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强迫交易罪、贩卖毒品罪等多项罪名。
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办原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刘少雄受贿、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亦纳入该案审理。据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刘少雄纵容“沙井新义安”黑社会性质组织,并收受陈垚东贿赂1200万港元,收受个体商人谢文贤贿赂人民币500万元,收受深圳万丰公司贿赂人民币245万元、20万港元,以上受贿金额总计港币1220万元、人民币745万元。折合人民币超1500万元。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表示,由于案情复杂,涉案人数多,预计庭审将持续三周左右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