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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城阳茵悦小城违规交房 茵悦小城业主门前张贴的房屋维修单 开发商无法提供验收手续就强制交房,要求业主在三天内收房,否则视为自动收房。近日,青岛城阳茵悦小城业主单先生向记者反映开发商违规交房。对此,开发商青岛源馨房地产却表示,茵悦小城已通过竣工验收,只是因为开发商无法满足业主提出的无理要求,业主才提出开发商违规一事。记者从质监站了解到,茵悦小城在交房时并未取得竣工验收备案,但是否违规要看双方合同规定。 爆料:茵悦小城无验收手续就交房 “住城阳,享意大利托斯卡纳风情,家的阳台就是花园的观景台,市政绿地公园是我的私家公园,花木深处的上层生活……”这是青岛城阳区茵悦小城楼盘所宣传的理念。 然而近日,该小区的业主单先生向环球网青岛频道记者诉苦,“交房没有手续,宣传再好有什么用?”单先生花了近百万元在该小区购置了一套住房,购房合同规定2012年7月29日交房,可交房期一拖再拖。到了九月十几日的时候,开发商终于通知业主们可以交房了,但单先生和其他业主依旧高兴不起来,“开发商没有验收手续,谁敢收房啊?” 单先生称,对于“两书一表”等手续,开发商一样也拿不出,并且也未实测房屋面积,导致大多数业主一直到现在也不敢收房,并且开发商也未支付延期交房的违约金。 调查:竣工验收备案没办下来就强制交房 16日上午,记者来到青岛城阳区国城路上的茵悦小城。在小区门口,记者看到有很多运送装修材料的车辆,而在小区内的15个楼座中,几乎每栋楼都有几户正在装修。 在14号楼,记者遇到正在监督装修的业主王先生。对于开发商无交房手续一事,王先生予以证实,“对,什么手续都没有就强制交房了。”既然没有交房手续,那业主为何要收房呢?王先生表示“没办法,急着用房。” 王先生告诉记者,9月中旬开发商通知业主开始交房,并规定三天内必须办理交房事宜,逾期视为自动交房。王先生认为,开发商本就延期交房了,急着交房能节省违约金,“有点强买强卖的意思”。据了解,茵悦小城15个楼座 360多户业主中,只有少数人因为着急孩子上学等原因收了房,并开始装修。而对于延期交房的违约金,王先生称,开发商曾承诺会按照合同支付,但至今没有下文。 随后,记者以购房者的身份咨询了茵悦小城售楼中心。工作人员表示,茵悦小城具备交房条件,只是竣工验收备案还没办下来。“手续在上个月底就送去审批了,11月底就能办下来。”该工作人员说道。 问题:房屋质量差绿化缩水 部分业主要求退房 王先生还对记者表示,因为房屋质量差、绿化面积缩水、高价卖地上车位、无交房手续等问题,目前已经有部分业主要求退房。 王先生说,当初开发商宣称茵悦小城为花园洋房、私家公园等,每平方一万多元的房价也是城阳价格最高的楼盘之一,但交房后业主发现,很多楼座的消防设施影响开门、某些楼座的楼梯并非宣称的大理石地面,而是水泥地面、小区绿化面积缩水等,而且虽然开发商正在进行相关维修并补充了绿化,仍旧有业主认为小区质量与高房价不符,要求退房。 正如王先生所说,记者在5号楼、6号楼、8号楼等楼座中,看到不少业主家门口贴着“房屋维修单”,上面列举了需要维修的项目,包括“北窗台上有洞”、“闭门器脱落”、“北卧、客厅补腻子”等问题,但记者并未在现场见到维修人员。 开发商:已通过验收 业主无理取闹 对于房屋质量问题,茵悦小城的开发商,青岛源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相关负责人于先生对记者表示,确实有些工程细节没有做到位,开发商也在积极进行整改。于先生认为,有些业主提出的整改要求太高,开发商无法满足,并且现在房价较当初买房时有所下跌,部分业主心里不平衡,才提出退房等无理要求以及提出开发商违规交房一事。 于先生还表示,茵悦小城已通过房屋单体验收和综合验收,取得了《竣工验收备案证》并进行过公示。随后,于先生向记者传真了一份编号为“青城建竣备字第2012-153号”的《青岛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复印件,并盖有城阳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的公章。在这份备案证中,记者看到工程名称为“住宅楼项目(茵悦小城)”,竣工验收日期为“2012.9.21”。 部门:未取得备案证就已交房 是否违规看合同规定 记者从城阳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了解到,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开发商要到质检站办理备案,15个工作日内发放《竣工验收备案证》。质检站的张站长告诉记者,备案证上的验收日期是指各部门到该小区监督验收的日期,并非取得备案证的日期。 随后,工作人员厉女士查询后告诉记者,茵悦小城的《竣工验收备案证》是在2012年10月31日办理的。也就是说,开发商在拿到备案证之前就开始交房了。但对于开发商是否违规,历女士表示不清楚。 记者就此事又咨询了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开发商未取得竣工验收备案就交房是否违规,要看购房合同中关于交房条件的规定。“比如是通过楼体单体验即可交房,还是通过综合验收才能交房,或者是取得竣工验收备案才能交房,不过现在开发商大多只通过单体验收就交房了。” 律师:无“两书一表”不能收房 山东清泰律师事务所的于钦杰律师表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是“两书一表”中最关键的文件,它标志着开发商是否具备交房条件。但部分开发商由于面临交房压力,在未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就开始交房,以免支付违约金。因此,在开发商交房的时候,购房者一定要先查看开发商是否具有《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若没有的话,购房者可拒绝收房,并有权利按照合同约定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因此,于律师特别提醒广大购房者,在签订预售合同时,一定要查看合同中是否标注开发商无法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的相关违约责任。同时,若验房时发现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应拒绝收房,这样开发商不仅要承担房屋质量包修责任,还要承担逾期交房的责任,可以充分保障购房者的利益。(记者 王晓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