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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上午,市民彭女士给本报热线打来电话,反映滨河东路胜利桥东美特好超市背后的通道裡,有超市工作人员在销售过期食品,价格很便宜。随后,接到反映的辖区工商所先将这些食品进行了扣留。 彭女士说,早上,她路过美特好超市背后的通道时,发现有员工在卖过期食品,其中包括糖、饼干、饮料等。“以前我也碰到过这种情况,觉得超市这样做不合理。”彭女士说,之前她碰到这种情况,觉得是多管闲事,就没有理会,但这次她有些坐不住了,毕竟卖的是一些过期和临过期的食品,觉得会对购买者的身体不好。 记者闻讯赶到胜利桥东的美特好店,在背后的通道裡,记者看到地面上摆放着大大小小二十余个纸箱子,裡面有饼干、糖果、油等食品。有几位穿着美特好工作服的员工正在销售,由于摆在通道裡,不时有路过的市民停下脚步翻看着,前来购买的还有一些是美特好超市的员工。 记者随手拿起一盒夹心白巧克力,盒子上的生产日期写着2011.09.16,保质期12个月,明显已经过期。在一个有喜羊羊图案的铁盒子软糖上,上面的生产日期为2011.09.01,保质期12个月,也明显过了期。除此之外,这裡出售的还有橄榄油,上面的有效期是2012年11月20日,正好今天到期;还有一些条状饼干,保质期虽然还没到,但已接近到期时间。 记者拿着一小盒糖果询问价钱,工作人员说5元,如果在超市裡买,得花20多元;一盒夹心巧克力也是卖5元,工作人员说,同样的一盒,在超市裡需要10多元。对于那些已经过期的食品,是否还能放心食用?记者以消费者的身份拿着一盒糖果提出质疑,工作人员说:“这是盒装的,有明确的保质期,如果一些散装的糖果,谁会知道保质期到什么时候?如果你觉得不放心,可以不买。” 採访中,不时有市民和超市员工购买这裡的东西,有些消费者觉得隻要没有发霉变质,就还能吃,关键是价格这么便宜。“买个面包,就当午饭吃了。”一位正在购买小面包的女子说,面包外有包装,没有变质的话应该还能吃。 很快,巨轮工商所接到市民举报后,所长张勇文及其他检查人员赶来,当即下令不准再出售这些产品,同时让员工找来该店店长。 面对工商检查,员工称这些货有将近上万元,现在连成本都收不回来。该店的店长称,这些临到期和过期产品是从卖场裡清理出来的,已经不能流通,不属于正常的销售商品,摆在这裡出售仅限于超市内部员工来买。而当被问到是否考虑过食品安全一事时,这位店长有些无奈地说:“这些产品本身质量没有什么问题,扔了比较浪费,对于一些临到期的食品,我们也会购买,员工们也都清楚,也算是一种处理食品的方式,对于过期的食品我们会进行销毁。” 对此,检查人员先将这些食品打包扣留,并会对超市做进一步处理。巨轮工商所的张勇文所长提醒市民们,买东西时要看清楚保质期、生产日期、有效期等再买,不要为了贪图小便宜而买一些促销和处理的过期食品。 ■相关链接 过期食品购买需谨慎 保质期又称最佳食用期,国外称之为货架期,指食品标签指明的贮存条件下,保持品质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如果食品出了问题,厂家需要负责;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厂家则不再担保。有人认为,食物过期后只是口感变差、风味改变、质量下降,隻要没有严重发霉变味,还是可以食用的。但有的食品会发生品质变化,产生大量致病细菌,如果食用,则有可能导致食物中毒和急性传染病。所以,过了保质期的食物,一般不建议食用。(记者 徐麦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