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11月22日讯 乘客携带的物品,重量在30千克以上或占面积相当于一人站立面积的,应当加购同程车票一张,但是这个“一人站立面积”究竟多大?没有任何参照物。11月13日,市民赵先生在民生爆料台上提出疑问。
“乘公交车,被强行收取了行李费,因一个人吵不过三个人,无奈买票,投诉电话变成了一片浮云。”这位网友在网上介绍了自己的消费经历,他表示,目前来说是否购行李票,完全看司乘人员的心情,而不是经验、标准和规范。这位网友从网上搜索的部分地方的标准,从重量上来看,青岛还算是很高的。但是他质疑,为什么不到0.1平方米的物品就要收行李费呢?
民生在线记者将问题反馈给青岛公交集团,今日得到答复:
青岛新闻网“民生在线”栏目组:
关于网友提出的“公交车‘一人站立面积’究竟多大”的问题,现答复如下:按照国家、省、市的相关规定,公交车上一人站立面积为0.125平方米,乘客所带物品占用一人站立面积(即超过0.125平方米)的,应另购同程票一张。同时,根据规定,乘客携带物品的重量在二十千克到三十千克(含)的,应另购同程票一张;重量超过三十千克的物品,长、宽、高各超过零点六米的物品或长度超过一点八米的物品,不得带上车。
青岛公交集团公司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日
(民生在线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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