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开先例,武汉市城管局跨省发出《不文明行为告知函》
河南新乡凤泉区财政局的一辆公务车,在武汉期间,车上有人往车窗外乱扔烟头,武汉市城管局昨天发出《车窗抛物不文明行为告知函》,要求违规车主7天内来接受处罚。这是我市实施车窗抛物有奖举报以来,首次跨省向不文明车主发出《告知函》。
市城管局通报说,被抓拍到的这辆外省公务车,车牌号为豫G-KJ278。昨天,记者查阅了其违规记录:10月22日下午4点半,该车行驶至武昌小东门路段时,一个烟头从该车驾驶座后面的车窗向外抛出。这一幕,恰好被市民杨先生抓拍到。随后,经过交管部门认定,该车为河南新乡凤泉区财政局的一辆公务车。
昨天下午5点多,记者几经周折,终于与河南新乡凤泉区财政局取得联系。当记者说明原委后,该局办公室一名负责人很是惊讶:“还有这种事?”听完违规经过和车牌号信息后,该负责人表示:“好像是我们局的车,但还要调查后才能最终证实。”并解释说:现在还未接到武汉市城管局发来的《告知函》。
武汉市城管局负责人表示,《告知函》是在本月16日寄出去,估计还未到达。
跨省追责违规车主,现实意义到底有多大?市城管局副局长朱建华坦言:估计处罚起来难度很大,但即便如此,也要按规定寄发告知函,至少让对方知道自己有违规的事情,“除了向其所在单位寄函,接下来还要向新乡凤泉区文明办寄函!”
昨天,武汉车窗抛物有奖举报政策出台已满一个月。
市城管局通报说:1个月来共接到427起市民投诉,平均每天14起;已通过认定的有效举报86件,其中,涉及的企事业单位车辆有11辆,出租车17辆,公务车1辆,另外57辆则是私家车。目前,市城管局已分批向其中的81名违规车主寄发了《告知函》。 (记者王悦生 通讯员叶志卫 金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