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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体石油产品明年起全征消费税 加便宜油更难

来源:大众网-- 2012-11-21 07:38:47 字号:TT

    近日,国税总局发布石油炼化环节消费税征缴新政,为打击避税行为,统一对液体石油产品征税,将征缴范围扩大至所有液态石化产品,并从明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此前,纳入国税总局征税范围的液体产品有汽柴油、石脑油、燃料油、溶剂油和润滑油,其中汽柴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消费税单位税额为每升1.0元;柴油、燃料油消费税单位税额为每升0.8元;航空煤油暂缓征收。而政策调整后,将MTBE、芳烃、混芳等用于调油和化工原料的产品亦纳入征收范围,且亦按照1元/升来征收。业内人士认为,此举将地方炼厂生产的所有液体油品(国标沥青除外)均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将大幅提高调和油的生产成本,调和油价格优势丧失,市场或将面临洗牌。同时,生产调和油的地炼以及贸易商的利润将萎缩,“正规军”成品油的市场份额将扩大,从而可能导致两大油企在成品油供应上的“垄断”地位进一步加强。

    调和油价格优势尽失

    由于国内大部分调和油在原料上均采用不达标或接近国标的原料,未来都将按照石脑油1元/升或燃料油0.8元/升的标准征收,从而将在不同程度上增加调和汽油和调和柴油的成本。

    根据卓创资讯提供的数据 ,以山东芳烃汽油为例,征收消费税后其价格将增加1369元至1389元/吨。而按照华北地区调和国三93#汽油方案,芳烃汽油的添加比例一般在30%左右。增收消费税后,华北地区调和国三93#汽油的成本将增加约 410.3元至416.3元/吨,调和汽油的价格优势将大打折扣。

    具体到调和油产业链上的各个产品,业内人士认为,石脑油、MTBE、芳构化汽油等产品所受冲击较大。

    金银岛成品油市场分析师靳婷指出,目前市场上流通的石脑油资源中有85% 以上用于调和,且多走化工产品的税票形式以避税。新政出台后,将有力地打击此类避税行为,非化工用石脑油的消费税征收将更加规范,从而将提升石脑油的出厂价,用于作为调和油原料的石脑油资源供应将受到波及。一些地方炼厂人士也表示,由于避税的空间大幅度缩窄,市场上以各种名义倒票的贸易商也将有明显地减少。

    MTBE(甲基叔丁基醚)也是如此。“对于生产MTBE企业而言,一方面中石化、中石油旗下厂家产品多以自用为主、甚少外出,征收对此影响有限;一方面,地方炼厂、民营企业产品多为纯度偏低,适宜用于调和汽油,化工用途所占比例甚低,他们也成为该公告执行的最大承受者。”金银岛分析师靳婷说道。

    金银岛数据显示,目前国内90%的MTBE都用于调和高标号汽油,而受原料紧张以及汽油市场需求不足的打击,今年国内MTBE生产厂家的开工率普遍维持在35%至40%的低位。靳婷预计,明年新政的执行将进一步降低MTBE的流通速度,国内MTBE厂家将面临上游原料不足、中游税收加重和下游需求乏力的三重打压。

    芳构化厂家也面临同样的压力。之前,芳构化汽油多走化工轻芳烃税票渠道。由于该产品与汽油品质十分相似,靳婷认为,不排除后期按汽油消费税征收的可能。且由于芳构化厂家装置偏小、抗击打能力有限,芳构化汽油后期面临的压力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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