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实行了6年的《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将迎来重新修订。日前商务部网站挂出《酒类流通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征求各方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稿》)。羊城晚报记者经过比较发现,虽然修订内容不大,但一些内容将对社会生活产生变化,比如在最新的《意见稿》中,明年起针对未成年人购买酒,商家在必要时可以要求购买人出示身份证。
实际上,《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在2006年1月1日起已经实施,针对未成年人
“不向未成年人卖酒,应该成为一种社会共识和公共责任,和商家利益脱钩,这样才能从源头上杜绝这一现象。”广东酒类行业协会一位专家向记者表示,不过此次修订毕竟是往前迈了一大步。除了在细节上更加完善外,一些细节的修改体现了饮酒文化在向更科学文明的方向发展。如新增的第五条就强调了酒类行业协会的作用,要求酒类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引导酒类经营者依法经营,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宣传、普及酒类知识,积极倡导科学饮酒、文明饮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