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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未婚怀孕男友不让流产 见生女儿撒手不管

来源:青岛晚报-- 2012-11-14 14:37:06 字号:TT

    从一见钟情到有了爱情的结晶,小露(化名)和男友小夏(化名)只用了不到半年的时间,不过两人并没有结婚。9个月后两人的女儿降生,不过让小露没想到的是,孩子出生了,男友却不管不问了。近日小露到崂山法院起诉,要求男友小夏每月支付1000元抚养费,可小夏说因为孩子没了工作,每月只能拿出300元。

    恋爱不久就同居

    小露和小夏都是80后,小露的老家在临沂,在青岛工作时认识了同在一家公

司的小夏,两人在日常相处中渐渐产生了感情,没多久便建立了恋爱关系。小夏见小露一人在外租房居住,便提出和她同居,小露也答应了。同居不到半年时间,小露发现自己已经怀孕了。还没有结婚却有了孩子,这让小露很为难,她和小夏商量希望把孩子打掉,可是小夏不同意,让她把孩子生下来。

    怀孕7月无法流产

    由于已经怀有身孕,小露把工作辞了,在家全心待产,小夏一边工作挣钱一边照顾小露。据小露称,她怀孕时小夏的家人并不知情,直到7个多月后才了解情况。一天小夏突然给小露2万元钱,让她把孩子打掉,小露不知所措,到医院咨询,结果医生说7个月胎儿已经成形了,不能流产,如果把孩子拿掉,小露有可能一辈子就不能生育了。今年6月,两人的女儿出生了,小露说自己怀孕时小夏一直悉心照顾,可是女儿出生后他却像换了一个人,小露认为如果自己生了儿子,也许小夏就不会这样了。

    孩子出生父亲“失踪”

    女儿出生以后小夏一直不管不问,都由小露抚养。一天小露找小夏索要抚养费,要求他每月支付1000元,可是小夏说就是因为这个孩子,公司把他辞退了,自己现在连工作也没了,每月只能拿出300元。两人协商未果,小露一纸诉状将小夏告上法庭。

    庭审时小露没有露面,她的代理律师和小夏及其母亲针对抚养费问题在法庭上针锋相对。律师拿出孩子的出生证明,证明小夏是她的亲生父亲,小夏对此也承认,不过他说当时他给了小露2万元,让她把孩子拿掉,可是小露却拿着钱从医院逃跑了。

    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小露要求小夏支付抚养费,履行抚养教育义务,法院予以支持,考虑到小夏已经没有工作,按照2011年青岛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法院裁定小夏每月需支付600元,一直到女儿自立为止。(记者 王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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