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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沧区出台《审计项目复核与审理暂行办法》

来源:青岛新闻网-- 2012-11-13 10:32:30 字号:TT

    青岛新闻网11月13日讯 为进一步规范审计项目管理、强化审计质量控制,近日,青岛市李沧区审计局出台《审计项目复核与审理工作暂行办法》。

    该办法在重新梳理业务流程、将流程图表化的基础上,对流程中各项工作所涉及的责任人和责任部门予以明确,确定审计组长审核、审计业务科室复核、审理部门审理的三级复核审理程序,做到事事有人负责、环环有人把关、处处有人监督,确保监督到位。

    该办法同

时规定,对重点项目审理部门实行跟踪审理,审理人员全程参与审计项目,随时提供法制服务,必要时就地开展审理工作,及时纠正问题,切实提高审理工作的时效性。

    此外,该局还进一步完善了《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全程纪实表》和审计质量控制手册,使审计项目的实施情况在每一个流程、每一个环节,都有“账”可查、有责可稽,推动审计项目管理向精细化发展。(青岛新闻网记者 李滨 通讯员 王强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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