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11月5日讯 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本月起,市区第一阶段高污染黄标车限行措施正式实施,每日早7时至晚8时,禁止高污染黄标车在市内四区和崂山区部分限行区域行驶,11月份,市区分阶段扩大高污染黄标车现象范围进入过渡期。
据市环保局负责人介绍,市区扩大高污染黄标车限行区域是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先易后难、逐步加严”的原则,分两个阶段将高污染黄标车限行范围逐步扩大到市内七区及高新区共计140
第一阶段,高污染黄标车限行区域自2012年11月1日至2013年10月31日,每日7:00至20:00,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行政区域以及崂山区天水路以南、滨海大道-松岭路以西区域,禁止低于国Ⅰ(不含国Ⅰ)排放标准的高污染黄标车通行(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暂不列入限行范围)。第一阶段分两步走,第一步,设置扩大区限行域过渡期,自2012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为第一阶段限行区域的过渡期。在过渡期内,对违规驶入第一阶段限行区域的高污染黄标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驶离限行区域(违规驶入市南区前海一线6.48平方公里限行区域的按现行规定执行,直接给予行政处罚)。
该负责人提醒广大车主,目前,交警部门已经在相关道路安装高污染黄标车禁行标志,请驾驶高污染车上路行驶的司机朋友注意看清标识,正确选择行驶区域,防止闯入限行区域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另外,车主要确定自己驾驶的车辆是否属于高污染黄标车,可以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532-82871109查询,也可以自行登录青岛市环保局碧海蓝天网站(),点击数据查询-“青岛市区高污染黄标车提前淘汰补助信息查询” 栏目确定。(青岛新闻网记者 朱颖 通讯员 孙钦法)
高污染黄标车判定方法
类别 |
车辆类型 |
判定方法 |
高污染 黄标车 |
第一类轻型车 |
2000.7.1前生产 |
第二类轻型车 |
2001.10.1前生产 | |
重型汽油车 |
2003.7.1前生产 | |
重型柴油车 |
2001.9.1前生产 |
注:第一类轻型车:设计成员数不超过6人(包括司机),且最大总质量≤2.5t的载客车辆。
第二类轻型车:除第一类轻型车以外的,最大总质量≤3.5t的其他车辆。
重型车:最大总质量>3.5t的车辆。
上一篇:青岛交警重拳治违章超速隐患最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