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政策扶持体系。将现代服务业列为全区经济发展的重点,切实加大扶持培育力度。根据国家、省、市上级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国家允许的各类扶持优惠政策。每年拿出区级财政收入的1%,作为李沧区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列入当年财政预算管理。同时,制定支持总部(楼宇、园区)经济发展、支持企业直接融资、鼓励引进专业人才等相关配套政策。重点项目或企业,实施“一企一策”给予重点扶持。
完善
完善任务分解机制。将往年下达的经济总量任务指标改为具体引进项目数量,结合各街道及部门招商资源稀缺程度不同的客观现实,有差别地将招商任务分解到51家责任单位,招商引资与招商引税并重,全区上下营造出“人人是招商主体,处处是招商环境”的良好氛围。
完善招商运转机制。出台了《关于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意见》(李沧发【2012】10号)、《2012年招商工作实施方案》(李沧办发【2012】8号)及《李沧区招商引资考核及奖励办法》,从规划、实施、考核、奖励和认定五个层面为全区今后招商引资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