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馨予 (资料图)
张馨予认为医院网站上妇科宣传时,使用了自己的照片侵犯了名誉和肖像权,日前她将北京军都医院起诉到西城法院,要求医院赔偿各项损失12万余元。
2011年9月,张馨予得知北京军都医院在其网站“北京军都医院妇科诊疗中心”的文章中,未经其同意擅自使用了她的照片作为宣传图片,该文章中另有“点击咨询妇科在线专家”等字样作为文字嵌入式链接,涉嫌侵权页面中设有在线咨询窗口以及医院
张馨予认为,自己的肖像具有商业价值,而且她一直以来都将维护个人形象作为工作的重点之一,医院未经允许擅自使用其照片用于商业性网站宣传,涉嫌侵犯其肖像权。同时,医院使用张馨予照片的位置以及涉嫌侵权网页的内容,使得张馨予受到了很多误解,使其社会评价降低,涉嫌侵犯其名誉权。
张馨予请求法院判令医院立即断开涉嫌侵权网址链接,同时在媒体上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10万元、精神损失2万元以及其他合理支出。军都医院不同意张馨予的诉求,认为张馨予未提供证据证明原告系张馨予本人,而且医院没有任何侵权行为,张馨予长期以来未维护自己的形象,通过搜索引擎的搜索得出的结果均为大尺度照片、激情戏等。即便医院有侵权行为,也不会对张馨予本人造成影响。法官并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