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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老人租房遭遇雷人合同 甲方签名处写大姐

来源:青岛早报 2012-10-25 10:40:59

青岛老人租房遭遇雷人合同 甲方签名处写大姐

    租房惹来麻烦事,张大爷一家人最近很烦心。昨日张大爷反映说,23日他到市北区泰山路上的“心连心”房屋中介租房。在中介的催促下,张大爷花了1000元,稀里糊涂地领回一张定金合同,可回到家后,张大爷发现这份合同满是漏洞,便不想再租,岂料中介的态度来了180度大转变,拒绝退还他定金。

    定金难讨老人心疼

    张大爷介绍说,前天上午,他到离家不远的泰山路上的心连心房屋中介,准备租赁一套房子,中介老板带他到附近看过一处房子后,向他介绍了这套房子的“各种好处”,这让他有些心动。回到中介公司后,张大爷表示想要回家和老伴商量一下再做决定,可这时中介老板却多次催促其先交上1000元的定金,并说定金只是证明张大爷有诚意要租这处房子。随后中介老板就给了张大爷一张“定金合同”。

    “这张合同我稀里糊涂地就带回家了,上面竟然还签着我的名,可我从来没签过字啊。”张大爷表示。回家后张大爷和家人看过合同后发现问题很多,并且考虑到房子位置也不大合适,便决定不租这处房子。

    合同雷人房东没名

    昨日,张大爷的儿子拿着合同到中介索要定金,中介声称张大爷交的1000元是租房定金,既然双方已经签订了定金合同,定金是一分钱都不能退的,只是可怜张大爷年纪大,才退回800元。

    观察张大爷与中介签订的定金合同,合同关键的房屋所有权证号竟然为空白,更让人惊讶的是合同上的出租房屋的甲方签名处竟然只写着“大姐”二字,这让张大爷的儿子感到非常可笑。

    对于这样的定金合同,岛城律师事务所王律师表示,房屋所有权证号为空白就不能证明房屋的合法性,并且合同上没有写明房东的姓名和身份信息,这样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既然是无效合同租房人即使反悔也不属于违约,中介的做法涉嫌欺骗消费者。

    下午记者电话联系到心连心房屋中介,但仅说了两句话对方便挂断电话,随后电话便一直无法接通。对于此事张大爷已经向工商部门举报,目前此事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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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电话:0532-828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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