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举措关注居家养老
我市近年来持续探索创新和扶持多种居家养老,取得了不错的成效。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青岛自2006年以来实行的居家养老制度颇受关注,2009年民政部将青岛市列为全国养老工作观察点和实验地。目前我市通过区、市两级财政投入,为1万余名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其中对5200多名市内四区60岁以上“三无老人”、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中的老年人以及 “三老”优抚对象
“符合免费条件的老年人,每户每月可享受一定时间的送时服务,包括照料和精神慰藉。其中,半自理老人每月享受45个小时,不能自理的困难老人每月享受60个小时。”在市北区登北社区,相关人员告诉记者,对于上门为老人提供服务的护理员,社区会为他们开展岗前培训、提供办公场所,保证他们能为老人提供优质的服务。
目前,青岛农村地区已全部实施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或试点工作。2008年,青岛市在莱西市开展城镇居家养老试点,2009年在城阳区、莱西市进行农村试点均取得成功,颇受群众欢迎。目前,其他区市也先后开展了试点工作。
新闻链接 居家养老进一步深化
根据我市此前出台的《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我市按照“政府主导、中介组织、实体服务”的运作模式,为困难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目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形式已从上门做饭、洗衣、打扫卫生等简单的服务,逐步向助餐、助浴、精神慰藉等项目化、集约化运作形式发展。
“十二五”规划 政府买服务惠及万人
“鼓励社会各类资本投资养老服务业,健全完善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互助养老和志愿服务等为补充的养老社会服务体系。”据市老龄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在《青岛市“十二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中,居家养老作为一个趋势将受到重视,全市老年人家中将设立养老互助点4000个,远远超过当前水平。
到2015年,街道、镇普遍建有老年人服务中心,城市社区和农村中心社区普遍建有日间照料中心或老年人娱乐室,享受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困难老年人达到10000人。(记者 刘延青 王磊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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