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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日前发布消费警示称,关于网购家电的质量投诉增多,网购家电商品维权索赔道路艰难,消费者应谨慎购买。 据广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2012年第三季度的统计数据,有关家电商品质量的投诉占质量问题投诉的24.83%,居商品质量问题的榜首,其中尤其突出的就是网购家电存在的问题。 据介绍,这些问题包括:一是消费者收到的商品是已损坏的家电。北海市消费者姚某今年9月12日在淘宝网购买一台55英寸索尼电视机,支付了8600元货款后,9月17日收到一台屏幕已经损坏的电视机,索赔至今未果。二是售后服务没有保证。桂林市消费者陈某2011年12月在苏宁易购买一台取暖器,使用不到一年坏了,售后维修服务至今未果。三是一些小网站存在欺诈消费者的行为。一位广东省的消费者从电视广告中,网购一部手机,收到的却是一台不能使用的烂手机,于是直接把手机寄到消委会要求维权。经多方努力,终因找不到网站的实体店,维权未果。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广西消委会提醒广大网购消费者,对价值大的网购商品要签订购货协议;开箱验货后再签回执;索取发票、产品说明书和三包凭证;一旦出现消费纠纷,消费者应按属地管辖原则进行维权。(记者 向志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