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房屋交易有着非常复杂的手续,若稍有不慎,便可能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即使买了属于自家的新房,也可能住着不舒心。10月16日,家住北京路的王先生便为供热的事情犯了愁。原来,买的二手房欠了热力公司的取暖费,而在买卖这栋房屋时他并不知晓。“我2010年3月买的房子,而欠费是在2007年12月。”王先生不知道这钱是谁欠的,他却知道如果不补交这笔费用,今冬家里就无法供上暖。这可把王先生急坏了。
10月16日上午,市民王先生致电本报“问暖热线”,向记者反映自家遇到的供暖难题。王先生说,2010年3月份他在市南区北京路买了一套二手房,但过去的两年间房子都被租了出去。因为租房户不需要暖气,买了新房后也就没关注过供暖的事儿。可就在前段时间,租房户突然提出今冬想供热,便让王先生找热力公司开通。“结果我到热力公司一问,对方竟告诉我先补交400元的供热费。”听到这个消息时,王先生非常的吃惊,“我压根就没用过暖气,哪儿来的欠费呢?”
经过一番查询,王先生从热力公司那儿得知,这笔欠交的采暖费是在2007年发生的。“热力公司告诉我,2007年这栋房子欠交了100多块钱热费,因为至今未交,滞纳金还要交纳200多。”王先生说,如果他今年想开通暖气,必须先把这笔欠款补上。但王先生觉得很委屈,“发生的欠费在我买房之前,现在我也不知道这钱是哪位前房主欠下的,为啥就得让我背着个债呢?”
王先生说,他现在只能找到2010年买房时的那位房主,但问题是 ,在2010年3月份之前这栋房屋可能还被交易过。“如果2007年12月至2010年3月间还有房屋交易,那这个欠费的人就更难找了 。”除了供热遇到了困难,王先生还担心这一直在涨的滞纳金。“如果没人补交这笔欠费,滞纳金便继续涨下去,将来会越涨越多。假如真没人交这笔钱,我该咋办呢?”
对于王先生的遭遇,10月16日下午,记者也专门咨询了市供热办。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之所以出现房屋欠交供热费的问题,主要是因房产买卖时没交接清楚。“正常情况下,房产交易需要新旧房主就水电气热等完全交接,像供热方面,就需要更换新的供热证,并报热力公司备案。如果王先生买房时跟前房主做个交接,就不至于不知晓有欠费。”工作人员说,欠交的供热费是应该补交的,这就像用水、用电一样,居民用了水和电必须要交钱。“这笔费用不可能让热力公司免掉,最终还是得居民补上 。”市供热办的工作人员建议,王先生最好找到那位欠费的房主,双方协商后,让对方把钱交上,然后再申请开通暖气。
对于市供热办的答复,王先生也表示了理解,并表示会尽力寻找欠费的前房主。“我会争取找到欠费的人,但如果实在找不着,我还是希望热力公司能考虑下我的实际情况。能不能把滞纳金免掉,然后我把以前房主欠的热费补交上?”王先生也提出了自己的一点希望。对此,10月16日下午,记者又咨询了青岛铁路红宇建设集团供热分公司,工作人员也查到了2007年的这笔欠款,总计407元。对于王先生提出免去滞纳金的要求,工作人员表示公司财务系统都有记录,而且是依据规定执行的,还是建议王先生和欠费的前房主协商解决。
鉴于王先生的遭遇,10月16日,市供热办也提醒广大市民,在买卖房屋时,一定交接好供热事宜,必须更换供热证,并去热力公司重新登记备案,查清房屋名下是否有欠费,以免此类纠纷发生影响用热。(记者 李伟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