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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南京工商局在食品抽检中发现贵州茅台生产的高级干红葡萄酒存在商标不规范等问题,认定为“不合格”。事实上在近四年的时间里,茅台的特制酒、迎宾酒等三次被质监部门认定质量不合格,在茅台集团成立财务公司、投资机场房地产、整合白酒葡萄酒产品等多头并进的“千亿集团”战略背后,在茅台“得罪”同行坚持申请国酒商标背后,产品质量是否成为管理层微不足道的“小问题”? 茅台高级干红葡萄酒被检不合格的新闻引起广泛关注,有网上评论称对于正在申请国酒的茅台集团来说,真是“跌面儿”。记者多次联系茅台集团企业策划部,但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2012年南京:茅台葡萄酒不合格 今年“双节”前夕,酒类产品进入消费旺季。进口及国产葡萄酒竞争激烈,但这些产品的质量却难以令人放心。南京工商局在食品质量抽检中,共抽检了37批次葡萄酒,其中23批次被判为“不合格”,其中就包括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昌黎葡萄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茅台高级干红葡萄酒。 事实上,我国红酒市场十分混乱,特别是商标标注十分随意。南京工商局在检测报告中指出,茅台集团2007年2月13日生产的750ml茅台高级干红葡萄酒,在个别产品商标标注中,存在中英文不对应及二氧化硫的标注不规范等问题。 针对工商局的检测报告,茅台集团认为,自家的红酒生产时间都在相关标准执行时间前,如中英文翻译不对应,相关标准《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是2007年10月1日开始执行,而二氧化硫标注不规范,相关规定则是从2009年2月1日发布实施的,因此其商标不存在南京工商局所检出的问题。 2009年12月深圳:茅乡特制酒不合格 事实上在近几年,茅台酒频频登上各地抽检“黑榜”。2009年,深圳市第三季度酒类抽检报告中公布,茅台集团生产的茅乡特制酒被检出总酯不达标。 茅乡特制酒是贵州茅台酒厂(集团)保健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52度保健酒,而总酯主要是白酒中所有酯类芳香物的总和,90%以上是由乳酸乙酯、乙酸乙酯、己酸乙酯构成,总酯也是形成白酒香气的具有特别重要作用的一种香味成分。 记者查询资料发现,茅台曾在此次事件发生后给出官方回复,茅台公司称抽检的经销商已经超过两年没有销售茅乡系列产品,但没有及时取消产品年审。在2009年6月年审酒类批发许可证时,经销商工作人员误将放在办公室阳台下放了五六年的旧样板送检。茅台公司认为,总酯不达标的原因可能是因为存放太久或曾在太阳底晒过,相关部门曾要求复检,但经销商已经找不到当年的样板。 2008年深圳:茅台迎宾酒不合格 无独有偶,在2008年,43度“喜相逢·茅台迎宾酒”也曾出现在深圳公布的酒类检测结果不合格产品名单中。抽检发现,43度“喜相逢·茅台迎宾酒”总酯,同样低于相关国家标准。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主管质量的副总经理吕云怀曾对媒体公开表示,“低度酒在瓶内发生了‘自然转换’,又称为‘水解’。”吕云怀指出,总酯降低是低度酒业界的公认难题。由于白酒出厂时间较长,而在商场、超市又有较长的货架陈列期,所以发生了自然的动态转换过程,也就是化学中俗称的“水解”。而水解的总体趋势是,总酸会逐渐升高,而总酯会逐渐降低。 而此次被检为总酯不达标的“茅台迎宾酒(喜相逢)”酒系2006年12月16日包装出厂的酒精度为43度的产品。吕云怀曾表示,该批产品主要销往深圳和东莞,已通知全部下架并停止销售。 茅台国酒惹争议专家称应把产品质量放在第一位 在今年经济增长放缓、高端白酒价格和销售受挫的环境下,第三季度只有茅台大幅上调出厂价,包括五粮液、国窖1573、水井坊等竞争对手均未跟进。而在习酒60周年纪念大会上,茅台集团董事长袁仁国曾表示,在“十二五”规划中茅台产量计划达到4.2万吨,集团争取实现500亿元的收入。 而在“大上量”的指标压力背后,茅台把主要精力都放在了产品提价、挤压经销商利润、渠道重塑等方面,同时,茅台不惜跟同行“打嘴仗”也要抢占国酒商标,产品质量反倒好像变得不重要。 财经作家、整合营销专家以及企业社会责任研究者韦三水在接受中国经济网记者采访时指出,抛弃“国酒”商标背后的意义,茅台作为白酒业的领军企业,基本面没有做到位,产品质量不能保证,是应该被“一票否决”的。而“国酒”商标代表的企业,应当是有责任有作为的,尽管白酒业的现实情况并不如意,但茅台还是应遵从“行业本质论”,把产品质量放在第一位。(记者 关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