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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官移植原则公布 将由电脑信息系统自动分配(图)

来源:青岛早报-- 2012-10-11 06:25:44 字号:TT

器官移植原则公布 将由信息系统自动分配

器官移植原则公布 将由信息系统自动分配

  昨天,有媒体报道称,卫生部近日将出台新规对器官获取组织予以规范,今后器官移植试点医院如获得器官,需要由中国器官分配与共享系统来分配,将建立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信息系统,依靠这个信息系统进行移植器官的分配,提高分配效率,降低或防止器官浪费。记者采访了解到,我省从2010年启动器官捐献工作以来,一直由省红十字会根据之前制定的“三原则”统一对捐献者的

器官调配,目前我省已经有23例器官捐献,大部分器官用于省内患者,仅有两例因为省内没有合适移植患者调配到了周边省。

  器官移植将统一分配

  昨天,卫生部新闻发言人邓海华表示,《中国人体器官获取与分配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是卫生部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委员会和卫生部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委员会(OTC)共同制定的文件,上个月召开了会议,文件还没有正式印发。制定该办法遵循的是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主要的目的是为更好地贯彻《人体器官移植条例》,规范捐献来源的器官,有效地降低移植等待名单中患者的死亡率,提高受者的术后生存率,消除不公平性。

  邓海华称,将建立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信息系统,依靠这个信息系统进行移植器官分配,提高分配的效率,降低或者防止器官浪费,实施监控管理,保证每一例分配的器官的溯源性,消除人为和主观因素的干扰和影响。下一步,卫生部将根据人体器官获取与分配工作会议的精神,由164家器官移植资质医院和心脏死亡捐献资质医院,共同构成中国的器官分配组织,以地区为单位合理构建组织网络,规范有序地开展人体器官获取和分配工作。

  把器官给最需要的人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副院长、器官移植科首席专家何晓顺教授表示,该办法的出台有助于“将器官分配给最需要的人”,预计异地分配机制最快3年后有望实现。不过,要从源头上实现器官分配的公平、公正与透明,必须让更多的公众了解器官捐献的意义,改变移植与捐献“僧多粥少”的现状。

  “目前,国内器官分配与共享系统的分配原则是区域优先和疾病优先。”何晓顺介绍,器官最先分配给服务范围内的移植中心,也就是说,哪家医院获取了器官,就由这家医院的移植团队优先使用。如果这家医院没有合适的等待者,系统才会按照“先省内、后省外”的原则,把器官分配给其他医院的移植患者。根据卫生部的设想,今后取得器官后,将由建设的分配系统决定移植对象,而不是优先供给获取器官的医院,这意味着异地分配器官将更加频繁。

  在上月21日举行的中国人体器官获取和分配组织工作会议上,卫生部有关负责人透露了一个重要信息:我国即将对5年前颁布的《器官移植条例》进行修订。只有公众、医务工作者、卫生行政部门都来支持器官捐献和移植,器官分配与共享系统才能真正高效、公平地运转起来,把器官给最需要的人。

  我省分配遵循三原则

  昨天下午,记者采访省红十字会负责器官捐献工作的杨广宁了解到,我省从2010年启动器官捐献试点工作以来,已经成功实施了23例器官捐献,这些捐献者的器官均遵从之前制定的 “三原则”。“首先是发现获取原则,就是捐献者所在医院优先使用给本院合适的等待患者,但医院必须具备捐献器官移植试点资质,这一点主要是鼓励医院多发现捐献资源。”杨广宁介绍,第二个原则就是就近原则,一般以市为单位,优先满足捐献者所在地具备捐献器官移植试点资质的医院;第三个原则是顺序原则,有不属于医院发现的捐献者,由红十字会根据当地具备捐献器官移植试点资质的医院数量,按照顺序分配。

  “我省捐献器官主要以省内互相调配为主,到目前仅有两例器官因为省内没有找到合适配型的受捐者而调配到了外省使用。”杨广宁告诉记者,捐献者的器官因为受到移植时间限制,不可能长途运输,所以卫生部将建设的全国分配系统应该仍会以就近原则为主。

  记者了解到,我市到目前已有3例器官捐献者,其中去年7月份我市第一例捐献者捐献器官时,因为我市当时尚没有具备捐献器官移植试点资质的医院,第一例捐献者的器官被调配到了烟台市使用。去年11月,青医附院、解放军401医院和市立医院获得了捐献器官移植试点资质,今年8月份,我市第二例和第三例器官捐献和移植分别在青医附院、解放军401医院实施,捐献的器官也被调配用在这两家医院的等待患者中。

  给捐献者家属发救助金

  器官捐献是无偿的,但对于家境贫困的器官捐献者该如何救助?记者获悉,业内人士主张设立第三方救助基金,对捐献者家庭进行扶助,资金来源可以由政府、移植医院、慈善团体和获救者共同捐资。“我省从开始试点器官捐献就已经设立了 ‘山东省人体器官捐献基金’。”杨广宁告诉记者,这个基金目前主要由政府财政、移植医院、获救者和部分社会捐助组成,目前已经发放了数笔救助金。基金对贫困捐献者或受捐者都开放救助,贫困的捐助者或受捐者都可通过当地红十字会向基金提出申请,审核通过后发放。

  “多亏救助金,让我渡过难关”

  “多亏红十字会给了部分救助金,让我渡过了最危急的难关。”昨天,岛城第三例器官捐献者王辉的妻子杨淑霞告诉记者,丈夫走了后,家里陷入困境,红十字会工作人员指导她申请了救助金,总算是让她有信心把家撑起来。今年8月,在崂山区中韩社区张家夏庄开小饭店的王辉突发脑出血,经医生诊断已脑死亡,他的妻子杨淑霞代丈夫向红十字会申请捐献器官和遗体,经过和红十字会组织岛城医疗专家会商,确定王辉脑死亡,适合捐献后,王辉的两个肾脏、一个肺脏和两只眼角膜给岛城5名患者带来了生的希望。

  “之前我们夫妻俩刚开起一个小饭店,开饭店买设备、装修等用的钱都是借了朋友的,丈夫就这么走了,我就一下子垮了。”杨淑霞说,红十字会给的救助金将欠账还完了,这一个多月她“咬牙”将饭店重新开张了,但因为一个人忙不过来,饭店的生意很不好。

  记者在杨淑霞的饭店门口看见了一张转让的告示。“将饭店转出去后,用这笔钱做点其他的小生意。”杨淑霞计划着,如果没有红十字会的这笔救助金,她现在可能已经无法生活下去了。(记者 孙启孟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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