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天气 | 百宝箱
新闻网首页 > 新闻中心 > 大头条 > 正文

青岛征地补偿价拟上调12%

来源:青岛早报-- 2012-10-11 06:16:17 字号:TT

  市内四区征地片区综合地价标准拟上调12%,昨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就此举行听证会,据悉,征地片区综合地价指的是集体用地被征收的土地价格,不包括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为保证征地补偿标准及时反映社会发展变化,维护被征地农民利益,综合地价每三年调整一次。

  新闻发布

  综合地价标准三年调整一次

  根据山东省国土资源厅2009年下发的《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显示,各地主城区内

土地价格最高,县(市)、区土地价格略低,主城区内土地又因位置不同被分为三到五个类别,不同类别之间土地价格差异较为明显。以济南为例,主城区一类土地最高价格为13万元/亩,而三类二等的土地仅为6万元/亩,每亩价格差幅多达7万元。17市中市区内一类土地的价格大体分为三档,青岛、济南两地的一类土地每亩均在10万元以上,其中青岛市南区为青岛市内四区的一类土地,区片内每亩土地综合地价为19.3万元;济南市区一类土地范围大致在绕城高速以内,区片内每亩土地综合地价为13万元/亩。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每三年调整一次。

  “自上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成果实施以来,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物价指数上涨,现执行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已不适应当前经济发展和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提高的要求。”在昨日的听证会上,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发言说,为保证征地补偿标准及时反映社会发展变化,维护被征地农民利益,对我市市内四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进行相应的调整,目前已初步完成市内四区(市南、市北、四方、李沧)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调整工作,为了充分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或建议,昨日举行听证会。

  区片价格调整遵循六个原则

  我市统一征地办负责人介绍说,区片价调整主要遵循六个原则,一是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原则。征地区片价要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降低,并体现长远生计和未来发展的需要;二是同地同价原则,即在同一区片内,不同宗地的征地补偿标准相同,且不因征地目的及用途不同而有差异;三是主导性原则,由于土地利用的多样性,农用地种植结构的复杂性,不同种植结构的产量与产值差异很大,导致农用地产量与产值的差异也很大,因此需要通过确定一定区域内主导耕作制度来逐步统一、归并不同耕作制度下的产量与产值,为确定一定区域内征地区片价提供基础;四是适当从高原则,该原则的主要思想是,在遵循主导性原则的前提下,选择测算依据时尽量选择较高水平的数据用于测算;五是协调平衡原则。征地区片价不得低于当地原征地补偿标准,并与周边区、市的征地区片价应相互衔接。六是公开听证原则,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制订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要依法组织听证,广泛听取有关部门及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区片价格不是拆迁补偿价格

  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征地处处长张倩铭介绍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是指根据被征收土地的地类、产值、土地区位、农用地等级及当地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等因素,划分区片并测算的直接用于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不包括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调整后的征地补偿标准,可以充分反映该市经济社会发展、物价因素变化,切实维护被征地者的利益,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协调发展。“通俗地说就是指集体用地的征收价格,而非国有用地,与我市的基准地价调整不是一回事。”张倩铭说,当前我市市内四区还有部分城中村未实施改造,这些城中村的土地性质仍是集体用地,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调整可以解决征地补偿标准偏低问题,确保同地同价,实现补偿的公平性,维护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防止征地补偿的随意性,进一步规范征地行为。制订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目的是为征地补偿提供依据,但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仅仅是计算征收土地补偿费用的执行标准,并不含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因此这个价格并不是最后的拆迁补偿价格。

  听证聚焦

  征收地价拟上调约12%

  据负责此次综合地价调整的承办机构青岛纳圣习远不动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负责人官学满介绍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是在划分区片的基础上,采用征地案例比较方法和年产值倍数方法测算得到,经过对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初步结果的验证、区片价接边平衡,综合确定青岛市市内四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结果。“根据省里的要求,上调幅度在10%-15%之间,另外根据我市统计部门的数据,2009年1月至今年1月,全市物价指数上涨了9.41%,为此我们将本次征收片区综合地价上调的幅度定在12%左右,跟社会经济发展是相匹配的。”我市统一征地办相关负责人说,市南区辖区从2009年的19.30万元/亩上调至21.70万元/亩,市北区从18.70万元/亩上调至21.00万元/亩,四方区从17.30万元/亩上调至19.50万元/亩,李沧区从16.50万元/亩上调至18.00万元/亩。本次征地区片价对应的基准时点为2012年1月1日,有效期为三年。

  代表支持上调片区地价

  在昨日的听证会上,各代表均支持此次上调征收片区综合地价,不过也有几名代表指出上调幅度过低,还有一名代表指出片区划分太笼统,无法反映真实的地价状况。“就拿李沧区来说,中部、西部、东部的经济发展水平及目前房价差别比较大,而此次公布的区片价中,李沧区所有区域都统一用一个价格显然不能体现这种差别。”一代表说。还有一个来自村办集体企业的负责人说:“除了征地款外,上级部门还应该加强对我们村办企业的优惠扶持力度。”对此,征地办负责人现场回复说,根据省住建厅要求,在划分区片时不宜过细,另外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仅仅是计算征收土地补偿费用的标准,并不含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因此这个价格并不是最后的拆迁补偿价格,在实际拆迁征收过程中,各区市还会有更细致的补偿办法。拆迁补偿价格除了综合地价外还包括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费、宅基地补偿、公摊差补偿等。

  昨日的听证会结束后,我市统一征地办负责人表示将综合各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对初步完成的2012年市内四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成果进行修改完善,然后再发布实施。

分享到:
-

-

相关阅读青岛新闻

我要评论 提取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青岛新闻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