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前,包括幼儿园、小学等所有校车必须经过审核挂上此标识后方可上路
青岛新闻网9月27日讯 9月26日上午,交运温馨校车停车场,市公安交警车管所干警和校车公司领导为23辆温馨校车挂上了我市第一批校车标牌。今后,青岛市运行的校车必须张挂校车标牌,且要在规定的站点接送学生,按照校车标牌指定的线路行驶。年底后,所有未上“
校车有了专用标牌 上路可借道公交车专用道
今年4月5日,温家宝总理签署了国务院第617号令,公布了《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条例规定,校车标牌应当载明本车的号牌号码、车辆的所有人、驾驶人、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停靠站点以及校车标牌发牌单位、有效期等事项。禁止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
条例规定,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应当配备统一的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校车未运载学生上道路行驶的,不得使用校车标牌、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禁止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此外,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达到报废标准或者不再作为校车使用的,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将校车标牌交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首批校车标牌昨发放
交运集团首批23辆校车挂牌上路
昨天上午,记者在交运温馨校车公司看到,23辆校车整齐地停到大院里,市车管所的民警正在仔细核对车辆的有关信息,然后一张张打印校车标牌。
记者看到校车标牌上有司机名字、车牌号、行驶路线、停靠站点、开行时间、有效期等。温馨校车公司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校车标牌的有效期是一年,一年后还要重新审验。“一辆校车上一大一小两张标牌,每张校车标牌上都带有编号,实行一车一号,全部校车都要建立档案。”
据了解,前期,交运温馨校车公司严格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积极配合市教体委、市交通运输委、市公安交警等部门,对公司所属的校车驾驶员从身体素质、无犯罪记录、无违章记录等方面进行严格筛选、层层把关,为这些驾驶员统一更新了驾驶证;对公司所属的车辆进行了严格检查,每年两次的车辆审验,每季度的安全检查,每周的爱车例保检查,校车司机也要每年接受审验,保证校车安全运行。
校车享路上优先权 社会车辆不避让可罚款200元
“我们在实际行驶过程中,能够避让校车的社会车辆只有三成多,这是校车最无奈的问题。”校车司机李成滨说。对此,温馨校车总经理毛德丰介绍说,校车有了校车标牌后,上路将有“特权”。
根据条例规定,遇交通拥堵时,交警应当指挥疏导运载学生的校车优先通行,校车可以在公交专用车道以及其它禁止社会车辆通行但允许公交通行的路段行驶。校车在同方向只有一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停靠时,后方车辆应当停车等待,不得超越。校车在同方向有两条以上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停靠时,校车停靠车道后方和相邻机动车道上的机动车应当停车等待,其它机动车道上的机动车应当减速通过。校车后方停车等待的机动车不得鸣喇叭或者使用灯光催促校车。
社会车辆不避让校车的,由交警部门一律处200元罚款。(青岛新闻网记者 孙璐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