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研究加快发展服务业
审议通过《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草案)》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加快发展服务业,审议通过《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草案)》。
会议指出,发展服务业是我国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战略重点。“十一五”时期,我国金融、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交通仓储等主要服务业行业和旅游、文化、家政、动
会议确定了“十二五”时期服务业发展的重点任务:(一)围绕促进工业转型升级和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加快发展金融、交通运输、科技、商务、工程咨询、人力资源服务和节能环保服务等生产性服务行业,增强服务功能,提高创新能力。(二)围绕满足城乡居民多层次多样化需求,大力发展商贸、家庭服务、法律服务、体育、房地产服务等生活性服务行业,完善服务标准,提高服务质量。(三)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大力发展服务贸易,推动重点行业服务出口。扩大服务业利用外资领域,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扩大服务业国际交流与合作。深入推进内地与港澳台地区服务业合作。(四)深化体制改革。放宽市场准入,鼓励和引导各类资本投向服务业。深入开展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开展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会议强调,要将现代物流、高技术服务、文化产业、电子商务、旅游业、设计咨询、健康和养老服务、农村服务、海洋服务和其他新兴产业、新型业态等作为加快发展的重点领域。会议要求完善财税、金融、土地、价格等方面政策,加大对服务业发展的支持。建立完善服务业创新体系、标准体系、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和统计体系。要加强统筹协调,及时研究解决服务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会议审议通过的《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草案)》,着眼规范水路运输经营行为、维护运输市场秩序、保障运输安全,对从事水路运输经营活动应具备的条件和许可程序、经营者应遵守的行为规范、政府可采取的必要调控措施等作了规定。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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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确定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的政策措施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确定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的政策措施。
为支持发展对外贸易,会议讨论通过《关于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确定了以下政策措施:(一)加快出口退税进度,确保准确及时退税。(二)扩大融资规模,降低融资成本,支持商业银行努力扩大对小微企业的贸易融资,增加对符合条件出口企业的贷款。(三)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规模和覆盖面,特别注意发展对小微企业的信用保险。扩大短期险业务,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认真落实大型成套设备出口融资保险专项安排。(四)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简化审批手续,提高通关效率,降低通关成本。在保障有效监管的前提下,将属地申报、口岸验放的适用范围放宽至部分B类企业。进一步调减法定检验检疫目录。免收2012年四季度所有法定检验检疫物出入境检验检疫费,2013年起执行降低后的检验检疫收费标准。 内容
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研究部署进一步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研究部署进一步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会议决定,自2012年8月1日起至年底,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由上海市分批扩大至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北、广东和厦门、深圳10个省(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明年继续扩大试点地区,并选择部分行业在全国范围试点。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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