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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购后发现差评网站迟迟不退款 影蝶“上次来的时候还好好的,没想到店铺说关就关了。”昨日,南都记者从市消委会获悉,据市消委会统计,今年来该会接到的有关经营不善倒闭、负责人失踪,导致预付款无法追回等消费纠纷有日渐增多的趋势。 对此,市消委会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市民预付式消费不同于定金,目前暂无相关法律对这一概念作出明确界定及规定。在进行有关预付款、押金等形式的消费行为时,应理性对待此类消费模式,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案例1美容预付费卡 成投诉重灾区 据中山市消委会的统计,全市消委会受理的美容消费领域近年来的纠纷逐年增加,其中因店铺关门而冰封“预付卡”的案例占了较大的比例。近日,东区消委分会便接到了类似的投诉。 2011年9月23日,当事人郑小姐在东区一家美容院办了一张美容卡,在工作人员的说服下,她当天往卡中充值了2580元。然而几个月后,当郑小姐第一次前往美容院进行消费时,却发现美容院大门紧闭。经过多方打听,均未找到相关负责人。 无奈之下,郑小姐将此事向东区消委分会投诉,希望通过消委会与美容院负责人取得联系。然而,东区分会通过向工商部门查询得知,该美容院的营业执照早已经注销。消委会也爱莫能助。 律师点评: 市消委会法律顾问团律师黄磊认为,预付款有别于定金,是一种预先支付的消费款,目前暂无相关法律对这一概念作出明确界定及规定。一般情况下,消费者可以根据消费需求对预付款提出退还要求,除非消费者与商家双方之间的合同有明确的规定,或消费形式不适用于退款。对于该案例,基于商店已经关门倒闭,消费者可以在工商部门查询美容院负责人,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 案例2店家同意退款 团购费仍被“扣押” 近日,市民温小姐投诉,58同城网扣押了她申请退款的一笔消费款,至今未返还。 今年5月,市民温小姐在58同城网上秒杀了58元的某料理店餐券;5月中旬,温小姐准备到该料理店消费时,发现有关该店的差评,于是终止了计划。温小姐表示,她当天致电该料理店,向对方表明原因并申请退款。店家愿意退款,由于温小姐一行人并未消费,故店家并未收到消费款,建议消费者向58同城网提出退款申请。 随后,温小姐在58同城网上提出退款咨询,但对方一直未回复。之后,她拨打客服电话投诉,对方回应将跟进。到了6月,温小姐收到58同城的回复信,对方却称无法退款。“连店家都答应退款了,我们又没消费,凭什么扣我的钱?”温小姐向58同城网申诉。7月,58同城网回应“您的款项已办理转账,退款需3-10个工作日”。温小姐又等了20多天,仍未收到退款。直至8月份,温小姐再次联系58同城网时,对方则表示不同意退款。 律师点评: 黄磊表示,本案例的情况比较复杂,存在三方当事人:消费者、团购网站(中介)、餐馆。一般情况下,三方合同的解除也需要经过三方的同意才能生效。但由于网购没有书面合同,因此就要看网站有无对交易进行约定:如果网站对交易细则、意外情况等进行了约定,那么退款事宜则按约定进行;如果网站无具体约定,那么在店家同意退款的情况下,消费者有权追回自己的款项。 消委会提醒 消费者应选择证照齐全、信誉好、产品质量好的消费场所进行消费。有必要先预付款方可取得优惠的,消费者应仔细考察经营者的市场信誉和经营状况,避免一次存较大数额。还需了解服务范围和退款条件,要注意消费的有效期限等要求,发现对消费者不合理条款的,应坚决要求其改正再消费。此外,要做好书面约定、索取付款凭证,以免日后产生纠纷。(记者 肖伟 通讯员 谢辉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