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四:欠税官司
2010年,林志玲涉嫌报税不实,遭相干部门请求补税及罚锾共近千万元。
林志玲被指逃漏1992年至1994年的个人综合所得税。开庭时,虽然法官没有传讯林志玲,但她亲自到台北法院出庭。名模意外到场自然惹起轰动,当天有近40 名法院职员挤满法庭区,争相目睹名模风采,直呼“好漂亮”。最后,林志玲被判决补缴684万新台币(约人民币150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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