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小区的楼层不断“长高”。但由于部分高层电梯内部空间太小,一旦住户发病需要急救,电梯空间无法放下担架,十分不便。今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新版《住宅设计规范》中规定,12层及以上新建住宅应安装可容纳担架的电梯。这一政策的出台,解决了人们的后顾之忧。记者近日采访了解到,早在2010年,青岛就已出台了相关规定,规定2010年以后新建的12层及以上的高层楼盘,必须配置大电梯。
12层及以上应配大电梯
由于电梯空间狭小,容不下医用担架,万一遇有急症患者,不仅医生受累、病人受苦,还可能延误宝贵的救治时间。不过,在今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新版《住宅设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改变了这一尴尬的现状。
据了解,《规范》由原建设部于1994年组织编制,1999年3月份开始实施,在2001年和2003年进行了两次局部修订,但是包括电梯设置要求在内的规定,依然沿用了最初制定时的标准。这次,新版《住宅设计规范》中规定,12层及以上的住宅,每栋楼设置电梯不应少于两台,原《住宅设计规范》中的“宜设置一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被修改为“应设置一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看似只是一字之差,却使这一要求变成了强制性的标准。
电梯太小影响医疗救援
青岛市120急救中心的张先生告诉记者,在急救工作中,市内住宅楼电梯容不下急救担架的情况时有发生。在病人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医务工作人员会将担架略为倾斜,但一旦遇到骨折特别是脊椎骨折等特殊情况的病人,由于其身体不能弯曲,医务人员就只能抬着担架走楼梯。“这种情况下,不仅医务工作者辛苦,由于速度较慢,病人痛苦,家人也着急,更重要的是还有可能耽误救治时间。”张先生无奈地说。
据介绍,目前急救车上使用的担架,有推式担架与铲式担架两种。其中,铲式担架的长度在1.7米左右,推式担架的长度在2米左右,而大部分住宅楼电梯的长度只有1.5米,甚至更短。
多数电梯放不下担架
9月15日、16日,记者走访了岛城多个高层小区发现,电梯的长度大多在1.5米左右,无法容下医用担架。其中,国际城名苑小区的电梯宽 1.4米,长1.6米;滨海花园电梯的宽度不足 1米,长度为1.4米;太平洋中心小区内高层住宅楼的电梯更小,长度仅为1.3米。
“电梯不用太大,只要够用就行了。更何况电梯大了,公摊面积会增大。”太平洋中心小区的一位年轻男士表示,自己对新版《住宅设计规范》并不感冒。而更多市民则对这一新规拍手称快。家住新贵都小区的王老先生说:“现在老年人越来越多,万一身体有点毛病,而住的楼层又高,靠医务人员一层层走楼梯抬下去,那不就麻烦了吗?”
青岛此前已有相关规定
采访中,记者从市建委了解到,本市早在2010年3月底就出台了相关规定,要求12层及以上的新建高层住宅,每栋楼设置电梯不应少于两台,其中应配置一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无障碍电梯宽 1.1米,长2.1米,凡是不符合规定的,一票否决,不予通过。同时,相关的监管单位在施工图纸的审查以及后期管理、验收等环节上,也将全程进行监控。
海岸华府的一位置业顾问告诉记者,该小区的电梯为两梯三户,其中电梯为“一大一小”。随后,记者采访多个新建楼盘,置业顾问均表示小区的电梯设有无障碍电梯。(记者 李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