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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6月份,市民苏先生在海澜之家购买一双男士休闲鞋,今年9月,他第一次穿上,结果还不到一晚上,便发现鞋面皮层断折。海澜之家承认鞋子质量确实存在问题,却以超过3个月的三包期限为由,不予退还。律师建议,对于此类商品,消费者购买后应及时使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积极行使消费者权利,保障合法权益。 【市民反映】 新鞋刚穿皮层断折 9月14日上午,记者见到苏先生和他的“问题鞋子”.记者看到,两只鞋子前侧的皮层皆已起皱,轻轻一折便出现裂纹,接线处已经明显有破损。苏先生说,他去年6月22日在洪楼店海澜之家专柜买了这双男士休闲鞋,今年9月12日晚上第一次穿,鞋面皮层竟然起皱断折。苏先生表示,之前经常在海澜之家购买衣服,但第一次在海澜之家购买鞋子就碰到这样的问题,他感到不可理解。苏先生认为,海澜之家的鞋子质量存在问题,第一次穿鞋面皮层就折断了,而且再也没法穿了。 【商家】 三包期限已过不予退还 9月14日上午,记者与苏先生来到洪楼店海澜之家专柜。海澜之家的一工作人员表示,确实有顾客遇到类似问题要求退换,但当时鞋子还在三包期限内。苏先生的鞋子已经购买一年多了,超过3个月的三包期限,没有办法退换。而苏先生却认为,鞋子本身即有质量问题,因为购买后一直存放未穿,所以没有及时发现。据该店工作人员介绍,苏先生购买的是去年特价鞋,生产日期应该是在两三年前,穿着类物品都没有保质期一说。 随后,记者和苏先生跟随该柜员来到洪楼店客服处。客服工作人员查看鞋子后,确认鞋面皮层断折非外力所为,而是鞋子本身的质量问题。尽管如此,客服人员仍然表示无法退换。该工作人员说,由于鞋子购买时间过长,无法鉴定问题到底出在哪里。最后,苏先生与对方达成协议,同意以其他方式补偿其购鞋损失。 【律师说法】 穿着类商品应及时使用 山东瑞麟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超说,《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即“新三包规定”第八条规定:“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扣除因修理占用和无零配件待修的时间。三包有效期内消费者凭发票及三包凭证办理修理、换货、退货。”《山东省皮革制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试行)》第九条做出了同样的规定。张超建议对于此类商品,消费者购买后应及时使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