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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国热情应当理性依法表达

来源:青岛日报-- 2012-09-17 05:59:49 字号:TT

    日本政府“购买”钓鱼岛的非法行径,严重侵犯了中国主权,也激起青岛广大市民的强烈愤慨和坚决反对。部分市民以不同方式抗议日本政府“购岛”,表达自己的爱国热情,这种对祖国的最朴素、最深厚的感情,令人感奋,值得珍视。

    但是,在抗议行动中,却出现了一些失去理性的过激行为,冲击日企,打砸抢烧,严重损害了同胞的合法权益,严重危害了社会正常秩序,使“爱国”、“法治”、“文明”蒙羞,让人感到遗憾和

悲哀!过激行为不是爱国,是对我们正在建设的美好家园的破坏!

    钓鱼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历史事实和法律依据充分。自日本不顾中方交涉宣布“购岛”计划以来,中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反制措施,无一不体现了尊重国际规则和国际惯例、努力通过外交途径解决问题的诚意和态度。中国人民团结一致,坚决支持中国政府的正义要求和坚决回击。

    爱国热情应当理性表达。人是需要理性的,一旦失去理性,什么丑陋和罪恶都可以做得出来,历史已经无数次证明了这一点。冲击日企,打砸抢烧,就是失去理性的行为。在经济全球化的当下,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哪是纯粹的日货,恐怕已难以分得清楚;而经过正当的市场行为后,这些所谓“日货”已经成为同胞的合法财产。那种打砸抢烧,其实不是在抵制日货,更不是爱国,而是在违法犯罪。失去理性的“暴行”,与日本政客的无耻行径又有多大差异?而泄愤式的“爱国”表达,只能让亲者痛、仇者快。

    爱国热情应当依法表达。中国是一个法治国家,爱国就要守法,守法是每个公民的基本义务。僭越法律底线的“爱国”行为只能授人以柄,损害国家形象,损害青岛形象。各级政府要义不容辞地担负起维护社会秩序和法律尊严的职责,依法及时果断地制止一切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确保公民财产不受侵犯,确保社会稳定和谐。对借机扰乱社会秩序,搞打砸抢烧违法犯罪活动的,要坚决依法处理。每个青岛市民,都要做一名坚定不移的守法者和社会稳定的守护者。

    爱国热情应当转化为强国行动。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的中国,正阔步行进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道上。在错综复杂的国际环境中,我们最需要做的,就是集中精力,不断发展自己,使祖国更加强大。这就要求我们,要以大局为重,冷静理性、依法有序地表达自己的爱国情感,自觉维护正常的工作、生活、学习和社会秩序,把爱国热情转化为做好本职工作,为祖国繁荣富强、人民幸福安康而不懈奋斗的实际行动,并使之凝聚到推进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的伟大事业中来,让世界看到我们的理性和团结,自信和自强。

    古人云:“胜人者有力,自强者胜”。让我们把弥足珍贵的爱国热情凝聚起来,率先科学发展,实现蓝色跨越,为加快建设宜居幸福的现代化国际城市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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