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后我市所有残疾人均可免费乘坐公交车了。为贯彻落实《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解决残疾人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出行问题,市交通运输委、市残联、市财政局联合制定并下发《青岛市残疾人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电)车管理办法》,凡具有青岛市市南、市北、四方、李沧、崂山、城阳常住户口或公安部门核发的以上六区的居住证,并持有《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均可办理琴岛通残疾人专用卡。据悉
六区残疾人先行办证
根据文件规定,残疾人本人凭专用卡可免费乘坐市内六区及其周边区市安装琴岛通卡机具的公共汽(电)车。另外,其它区市的残疾人凭当地办理的专用卡,享受上述优惠政策,专用卡可在发行专用卡的区市互通互用。
记者从市交通委了解到,根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规定残疾人都可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由于我市各区财政体系和公交体系不统一,因此管理办法中出台的内容只针对市内六区,先行开始办理残疾人专用卡,黄岛区、即墨市、胶州市、胶南市、平度市、莱西市可参照本办法,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当地残疾人乘车管理办法。据了解,此前青岛可免费乘车的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人及下肢残疾人,新规扩大了残疾人的受益人群,将聋哑人、弱智等残疾人都包含在内,真正实现了所有残疾人免费乘坐公共汽(电)车。
下周一开始办理登记
记者了解到,残疾人专用卡由青岛市琴岛通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卡公司”)负责办理,各区残联统一代为办理,每月末集中办理一次,其它时间不予办理。残疾人申请办卡时,须持第二代身份证和《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区残联登记,同时缴纳制卡工本费12元。户口是外地的残疾人同样可以持残疾证来办卡,但需同时提交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卡公司收到区残联审核汇总的办卡资料后,25个工作日后交付使用。据悉,从下周一开始,各区残联开始登记残疾人办卡信息,残疾人可按相关要求前去办理登记。
据悉,专用卡卡内余额不足10元时方可充值,每次充值200元。专用卡一年内不受充值和乘车次数的限制,但专用卡仅限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充值时本人需持身份证及专用卡,由亲属代替充值时须持残疾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两证缺一不可)。
凡符合办卡条件的残疾人,只能享受一种优惠政策。已办理其它优惠乘车卡(老年人乘车卡、残疾军人乘车卡等)的残疾人,办理专用卡时,原已办理的优惠乘车卡注销。专用卡出现故障或丢失时,可到莱阳路28号客服网点更换或补办。(记者 吴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