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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申购保障房打分规则出台

来源:青岛新闻网-- 2012-09-12 06:03:34 字号:TT

计分查询示例

    青岛新闻网9月12日讯  近日,《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轮候排序计分规则》正式出台实施,市区(市辖七区和高新区,下同)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将统一采取综合计分方式轮候配售,市民可通过青岛住房保障网查询自己家庭的综合计分情况。

    为加强我市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的配售管理,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配售制度,进一步体现困难优先、公开公平的分配原则,从去年开始我

市着手研究《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轮候排序计分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并通过召开座谈会和听证会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和广大市民的意见和建议。据此,市有关部门对《规则》中家庭住房、收入、年龄和家庭人口等因素的计分分值和计分方式做出了修改,《规则》已于近期正式出台实施。

    《规则》的实施将更加全面地反映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申购家庭的综合困难程度,从《规则》内容来看,申请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的家庭要按其住房、收入、年龄、家庭人口状况等因素综合计分,依申请家庭得分高低排序轮候选房。对已取得《经济适用住房准予资格登记通知书》或《限价商品住房准予资格登记通知书》的家庭,可通过青岛住房保障网()查询自己家庭的综合计分,也可到辖区住房保障机构或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进行查询(注:因为家庭平均年龄精确到“日”,查询分为截止到某一时点的计分,最终计分以市国土资源房管局组织轮候排序计分活动上的计分结果为准)。

    另据悉,市国土资源房管局拟于近期发布我市2012年度第一批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项目的预(销)售公告。市国土资源房管局提醒广大市民,为保障自身权益,已取得《经济适用住房准予资格登记通知书》或《限价商品住房准予资格登记通知书》的家庭,请抓紧通过上述途径查询家庭基本信息及综合计分情况,并对家庭基本信息进行核对。经核对发现家庭基本信息录入有误的,请务必持相关证明材料于9月19日前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进行纠正;对家庭基本信息发生变化的,请按规定的资格审核程序和时限要求,申请办理资格变更手续。(青岛新闻网记者 朱颖)

    附:《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轮候排序计分规则》

    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轮候排序

    计分规则

    为加强我市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的销售管理,

    进一步体现困难优先的分配原则,结合我市实际,将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销售中的电脑摇号方式调整为综合计分排序方式,依申请家庭得分高低排序选房,各申请家庭得分为本规则一至五项得分之和。

      一、按家庭住房面积状况计分(最高35分)

    (一)经济适用住房

    (1-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3)×35

    (二)限价商品住房

    (1-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0)×35

      二、按家庭收入状况计分(最高10分)

    (一)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含)920元的计10分;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920元的计7分。

    (二)限价商品住房。申请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含)1864元的计10分;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1864元的计7分。

    三、按申请家庭夫妻双方平均年龄状况计分(最高35分)

    计分公式为:(申请家庭夫妻双方平均年龄/80)×35

    申请家庭夫妻双方平均年龄80(含)岁以上为最大分值,计为35分。单身申请人年龄作为平均年龄带入上述公式计算。平均年龄计算到“日”,计算截止日为销售公告中公布的轮候排序计分日。

    四、按申请家庭人口状况计分(最高20分)

    按申请家庭人口数量计分,一人户家庭计5分;两人户家庭中,家庭成员为同一代的计10分,家庭成员为两代的计15分;三人及以上户家庭计20分。

       五、依取得登记资格时间加分(最高10分)

    申请家庭自取得准予资格登记通知书之日起,每满一年未配售住房的加2分,加分总值不超过10分。

      六、对国家、省、市文件规定需优先配售的群体,由市国土资源房管局依需求和可售房源情况优先划定房源解决。

    七、本计分规则数值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数;对总分值相同的申请家庭,轮候顺序依据资格申请的先后顺序确定。

    八、本计分规则适用于本市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黄岛区区域内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申请家庭的轮候排序工作。

    九、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6年12月31日。

青岛申购保障房打分规则正式出台

    记者从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昨日举行的发布会上获悉,《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轮候排序计分规则》正式出台实施,有效期至2016年12月31日。青岛市区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将统一采取综合计分方式轮候配售,此前的公开摇号方式将取消,今年青岛即将公开销售的首批房源将采用综合计分法。此外青岛市住房保障中心还全新改版青岛住房保障网,市民可直接登录查询综合得分或者申请获批情况。

    综合计分法替代摇号法

    自2005年开始,我市对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销售实行公开摇号制度,确定选房顺序。销售过程严格规范,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得到上级部门、社会各界及申购群众的认可。但近几年来,随着我市住房保障覆盖面逐步扩大,申请家庭之间的差异性越来越大,仅依靠住房面积困难程度排序的轮候方式已无法准确体现申请家庭的应保障程度。为此今年我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借鉴外地先进经验拟定了 《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轮候排序计分规则》(征求意见稿),并通过召开座谈会和听证会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和广大市民的意见和建议,随后市有关部门进行了相应修改,《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轮候排序计分规则》(以下简称 《规则》)近日正式出台实施。

    《规则》将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销售中的电脑摇号方式调整为综合计分排序方式,申请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的家庭要按其住房、收入、年龄、家庭人口状况等因素综合计分,依申请家庭得分高低排序轮候选房,这将更加全面地反映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申购家庭的综合困难程度。

    综合计分包括五大项

    各申请家庭得分为本规则一至五项得分之和,这五项分别是申请家庭的住房面积状况、家庭收入状况、夫妻双方平均年龄状况、家庭人口状况及取得登记资格时间加分。

    一、按家庭住房面积状况计分(最高35分)

    经济适用住房:(1-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3)×35;

    限价商品住房:(1-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0)×35。

    注解:该条款中的“13”为本规划期内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家庭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上限,“20”为本规划期内限价商品住房申请家庭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上限。如某个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有个23.4平方米的老房子,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11.7平方米,那么此项得分为(1-11.7/13)×35=3.5分。如果该家庭是无房户,那么此项得分将为最高分35分。

    二、按家庭收入状况计分(最高10分)

    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含)920元的计10分;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920元计7分。

    限价商品住房:申请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 (含)1864元的计10分;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1864元计7分。

    注解:该条款中的 “920元”为2010年度市内七区最低工资标准,“1864元”为2009年度青岛市城乡居民的月均可支配收入。申请家庭收入状况的分值设定较低,区分两档计分,且两档之间的分值差距不大。

    三、按申请家庭夫妻双方平均年龄状况计分(最高35分)

    计算公式:(申请家庭夫妻双方平均年龄/80)×35

    注解:申请家庭夫妻双方平均年龄80(含)以上为最大分值,计为35分。单身申请人年龄作为平均年龄带入上述公式计算,平均年龄计算到“日”,计算截止日为销售公告中公布的轮候排序计分日。

    四、按申请家庭人口状况计分(最高20分)

    按申请家庭人口数量计分,家庭人口为一人的计5分;两人户家庭中,家庭成员为同一代的计10分,家庭成员共为两代的计15分;三人及以上的计20分。

    注解:“对申请家庭人口状况,我们考虑两项因素。一是申请家庭人口数量。申请家庭人口数量的多寡反映了申请家庭的应保障程度,在计分时应进行相应区分。二是家庭成员之间是否为同代人。成员为两代人的申请家庭相比成员为一代人的申请家庭,从改善生活环境来看,更加急需解决其住房困难。”市住房保障中心总工程师徐志勇说。

    五、依取得登记资格时间加分(最高10分)

    申请家庭自取得准予资格登记通知书之日起,每满一年未配售住房的加2分,加分总值不超过10分。

    注解:申请的先后顺序可以部分反映申请家庭解决其住房困难的迫切程度。附加分设定了最高分值为10分,主要是尽量避免部分家庭为了等待、挑选位置好的房源而不去申购其他住房情况的发生。

    邻地铁站邻生活区首批保障房都不错

    据了解,今年我市计划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9000套,其中经济适用住房4600余套。在昨日的发布会上,市住房保障中心负责人透露说,根据施工进度来看,四方区哈尔滨路52号项目、洛阳路片区保障性住房集中建设项目(二期)、李沧区枣山路166号项目及168号项目、李沧区上王埠项目等已确定将进入今年公开销售的名单,另外还有个别项目还在进行最后的预售审批,届时将发布预(销)售公告。

    随后记者前往项目实地探访,首先来到哈尔滨路52号项目(即“青建太阳岛”项目),该项目位于四方新都心的核心区位,南邻哈尔滨路,北靠台柳路,西至清江路,靠近城市多条主干线,交通路网四通八达,汇集19路环线、23路、208环线、221路、228路、308路、363路、605路等多条公交线路;地铁M3号线清江路站就在门口,2014年将投入使用。该项目共5座楼盘,其中3号楼为保障房项目,共26层,270多户,2011年3月开工,预计2014年交房。记者在项目工地看到,3号楼已施工至十多层。售楼处已做好了保障房公开销售的准备,相关展板、横幅已开始悬挂。据价格公示表显示,该项目经适房均价每平方米仅4000元左右,而项目西侧紧邻的一些新建小区商品房价格早已破万元,与之相比保障房价格仅相当于商品房的三分之一左右,预计将成为申购热点。

    记者穿过清江路来到重庆中路,西北方向不远处就是洛阳路片区保障性住房集中建设项目 (二期),该项目位于洛阳路以南、周口路以东、康居公寓以北、重庆南路以西,规划总建筑面积约28万平方米,将建设经济适用住房不低于1300套、公共租赁住房不低于1306套、廉租住房不低于70套。同时,该片区还将配套建设1所12班幼儿园、1所6班幼儿园和1所30班小学,计划2013年底交付使用,周边生活气息浓厚,且交通便利。

    查询平台方便申购者

    市住房保障中心总工程师徐志勇说,根据此次规则,对国家、省、市文件规定需优先配售的群体,如劳模群体或成年孤儿等,由市国土资源房管局依需求和可售房源情况优先划定房源解决。本计分规则数值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数;对总分值相同的申请家庭,轮候顺序依据资格申请的先后顺序确定。本计分规则适用于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区域内(包括高新区)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申请家庭的轮候排序工作。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6年12月31日。

    为了让已取得 《经济适用住房准予资格登记通知书》或《限价商品住房准予资格登记通知书》的家庭能及时了解自己家庭的计分情况,市住房保障中心还全新改版青岛住房保障网 (网址:),添加了多个查询板块,市民可通过登录网站输入姓名、身份证号及准购证号进行查询。“我们考虑到一些年纪大的申请人不懂网络,所以还安排了各个辖区住房保障机构或街道办事处开通查询平台,市民可根据户籍所在前往详细查询,除了已获得准购证的市民可查询综合计分外,刚刚提交申请的市民也可登录查询办理情况。”徐志勇说,因为家庭平均年龄精确到“日”,查询分为截止到某一时点的计分,因此市民登录网站查询到的得分可能会与最终分数出现微小的差别,最终计分以市国土资源房管局组织轮候排序计分活动上的计分结果为准。

    信息若有问题抓紧改

    市住房保障中心总工程师徐志勇表示,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拟于近期发布我市2012年度第一批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项目的预(销)售公告。为此提醒广大市民,为保障自身权益,已取得《经济适用住房准予资格登记通知书》或《限价商品住房准予资格登记通知书》的家庭,请抓紧通过上述途径查询家庭基本信息及综合计分情况,并对家庭基本信息进行核对。经核对发现家庭基本信息录入有误的,请务必持相关证明材料于9月19日前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进行纠正;对家庭基本信息发生变化的,请按规定的资格审核程序和时限要求,申请办理资格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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