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物价局、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联合出台了新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较之旧版的《物业服务费收费管理办法》,新办法缩小了管价范围、首次对停车服务收费进行细化,此外,新办法实施后,普通住宅物业管理区域的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实行登记备案制,权限下放至项目所在地区、市价格主管部门。该办法将于9月15日正式实施。
装修
物业不得收取装修管理费
新入住小区的业主总是会被物业收取的各
门禁
应免费为业主配4张门卡
新《办法》规定,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出入口按照设计实行门禁智能化管理或出入证管理的(包括车辆)应当为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每户免费配置4张门禁卡或出入证。业主大会成立前,因遗失、损坏需要补办门禁卡或出入证的,可按工本费收取,工本费每张不超过10元;业主大会成立后,工本费由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
在业主大会成立前,物业服务企业对装修人员实行出入证管理的,出入证工本费可按不超过1元收取;业主大会成立后,出入证工本费由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
供水
二次供水运行费每吨0.4元
物价局工作人员介绍,目前,我市正在对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二次供水设施逐步进行改造并纳入供水企业统一管理,二次供水运行维护费在未计入城市公共供水总成本之前,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向物业服务企业或供水企业缴纳二次供水运行费,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二次供水运行费暂按每吨水0.4元收取。待水价改革完成后,二次供水运行费计入水价,不再另行收取。
其他
空置住宅物业费可适当减免
对于长期空置的房屋,新《办法》规定,业主大会成立前,房屋交付后空置一年以上的,其空置期间的物业服务费按实际运行费用适当减免,减免的具体费用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业主大会成立后,房屋空置期间的物业服务费的减免由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
未达标小区物业费减免20%
新《办法》规定,住宅小区在前期物业管理期间,因建设单位分期开发、分批交付使用的原因,造成小区配套设施和绿化环境未能达到购房合同约定标准的,物业服务费应减免20%,差额部分由建设单位补偿给物业服务企业。
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分等收费指导标准
服务等级 收费标准(元/建筑平方米.月)
未配备电梯 配备电梯
一星级 0.39 0.83
二星级 0.55 0.98
三星级 0.74 1.18
四星级 1.16 1.59
五星级 2.08 2.52
注:1.服务等级根据服务质量从低级到高级分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和五星级。2.每个服务等级对应的收费标准为基准价格,上浮不超过20%,下浮不限。
普通住宅停车服务费、车位租赁费指导标准
车型 停车服务费(元/月) 车位租赁费
露天停车 室内停车 (元/月)
中型车 50 70 350
小型车 30 50 300
三轮摩托 15 30 100
小型摩托 10 20 50
注:每种车型对应的收费指导标准为最高标准,下浮不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