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于1988年 资料图片
女方承认索要一半股权有难度
昨天,宋雅红在庭上和接受采访时表示,离婚案公开化后,她与杜双华见过几面,还曾一起聚餐,但双方都刻意避谈离婚的事。过去一年多里,他们24岁的大儿子从海外回来,在杜双华安排下进入日照钢铁学习企业管理。
宋雅红称,她料想杜双华绝对不会同意她提出的分割日照钢铁50%股权的要求,但为了自己和杜双华的两个儿子她想争取。现在,
同时,宋雅红一方透露,杜双华一方只同意在没有媒体介入的情况下调解。
庭审现场
宋雅红抗议“不公开审理”
昨天庭审一开始,杜双华的律师发言称:“我们认为该案涉及当事人财产,所以我们要求不公开审理”,并将一份要求不公开审理的书面申请递交到审判席。
三位法官进行合议后,并当庭宣布:“根据申请,依据民诉法第120条第2款(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的规定,经合议庭合议,决定本案不公开审理。”
坐在原审被告席上的宋雅红抗议称:“2001年衡水中院的判决明明写着是公开审理,法院让我们今天来开庭的通知也写着是公开审理。你们到底是公开审理还是不公开审理,我要求给我个合理解释。”
宋雅红的律师陈旭同时称:“杜双华先生作为案件当事人,有什么理由不到庭吗?请给我们释明……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法官未当即给出回答,只要求书记员特别注明这一点。
该案未公开审理。